问题导向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于2025年11月20日发布公告,宣布收回委托至济南、烟台等地市实施的15项省级涉农行政权力事项,同步废止相关委托协议。
这一动作直指行政权力委托实践中存在的执行标准不统一、监管难度大等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聊城经开区因遗失行政审批专用章需履行挂失程序,暴露出个别地区在权力承接过程中的管理疏漏。
政策溯源 此次调整的法律依据源于《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及2025年新修订的省级政府令。
近年来,山东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2018年至2024年间累计下放省级权力事项逾400项。
但随着改革深化,部分专业性较强、涉及跨区域协调的涉农事权显现“接不住、管不好”现象。
如农药生产许可、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等事项,因技术要求高、风险防控压力大,亟需省级层面统筹。
治理逻辑 权力回收并非简单“开倒车”,而是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农业领域“放权”与“风险”的再平衡,例如种子质量监督等事项直接关系粮食安全;二是破解“以章代管”困局,此前部分地方滥用“二号章”导致审批标准碎片化;三是响应中央关于“省级政府加强事权综合协调”的要求,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政府事权划分指导意见》已明确“动态调整”机制。
实施成效 截至公告发布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已完成23枚专用章回收工作,效率较2023年同类行动提升40%。
同步建立的“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将实现实时监控,避免“一放了之”或“一收了之”。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虽涉及部分权力上收,但省级部门将配套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工作连续性。
改革前瞻 分析认为,此次调整是山东省构建“精准赋权”体系的关键一步。
下一步可能推进两方面工作:一是建立“权力下放评估白名单”,对承接能力达标地区实施差异化授权;二是探索“省级派驻监督员”制度,在农机安全监理等高风险领域试行“放权不放责”模式。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专家指出,山东案例为全国提供了“权力运行弹性管理”的地方样本。
### 结语: 从“简政放权”到“精准控权”,山东此次行政权力调整折射出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深层转型——改革的要义不在于权力“放”或“收”的简单选择,而在于构建与治理能力相匹配的动态平衡机制。
这种基于实践反馈的弹性调整,正是“放管服”改革行稳致远的智慧所在。
权力的收回与委托,本质上是政府治理方式的优化调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此次行动,不仅是对既往委托权力实施效果的客观评估,更是对新时代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积极回应。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平衡简政放权与有效监管,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确保规范运行,仍需要各级政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