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口跨区域流动加快,异地工作、就学、养老成为常态。许多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结余充足,但家中老人或子女外地看病买药时,往往无法及时使用亲属账户资金。跨省共济的需求不断上升,这既关系到群众的获得感,也考验着医保制度对流动社会的适应能力。 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于2026年1月9日发布通知,宣布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展至全国。通知规定,跨省共济的对象为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涉及的共济关系自动解除。同时允许"一对多"互建,增强了家庭互助的灵活性。这一制度将个人账户从"单人使用"转变为"家庭共享",更贴近现实中的家庭照护和代际支持需求。 从基础看,跨省共济政策升级有较好的实践支撑。各地推进省内共济已积累丰富经验,近5年来省内共济的覆盖人次和金额规模都相当可观,说明政策既有社会需求也有制度可行性。部分地区已先行探索跨省共济,通过医保钱包等方式打通异地使用路径,形成了可复制的技术方案。国家层面继续统一规则、明确边界、完善流程,有助于消除地区差异带来的使用障碍,让更多人群受益。 从效果看,新规将产生多重影响。对群众而言,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支持近亲属就医购药,能直接缓解家庭成员异地医疗费用压力,特别适用于子女在外照顾父母、家庭成员异地长期居住等情形。对基金运行而言,共济能把部分闲置结余转化为实际医疗支付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沉淀。对制度公平性而言,全国统一的共济规则有利于缩小地区差异,让流动人口及其家庭更平等地享受医保服务。 有一点是,通知对资金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设立个人医保钱包,由共济人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实行"虚拟额度管理"。医保基金不实际划入个人账户,避免资金转账带来的风险;在共济额度内,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可重复使用,既防止"一钱多用",也便于清晰核算。共济关系解除后,未使用额度返还共济人账户。政策在便利与风控之间找到了平衡,守住了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在支付范围上,共济资金可用于近亲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还可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这些范围既覆盖群众高频的门诊购药场景,也兼顾参保缴费和长期护理需求,有助于提升家庭整体健康保障能力。同时政策强调"按规定支付",意味着仍将坚持目录管理和相关监管要求,确保资金合规使用。 在运行机制上,跨省共济能否顺畅运行的关键在于平台支撑和清算效率。通知明确,跨省共济费用按月全额清算,参照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并可依托预付金保障清算时效。这有利于减少结算环节的摩擦成本,提升定点机构和零售药店的结算确定性。随着跨省共济规模扩大,监管体系也需同步强化,包括共济关系真实性核验、异常交易监测、定点机构规范使用等,防止套利和违规套现风险。 面向未来,跨省共济的推进是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步。随着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健全,跨区域业务协同将更顺畅,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有望进一步打通。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家庭医疗支出压力上升,跨省共济能在不突破基金安全边界的前提下,为家庭提供更灵活保障支持。随着配套细则和操作指引不断完善,医保钱包的使用场景将更加清晰,群众办事体验将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也将进一步巩固。
从省内互助到全国共济,这项承载民生温度的制度创新既是"健康中国"战略的生动实践,也展示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全国一盘棋"的改革智慧。当医保数据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健康守护,不仅实现了基金使用效率与民生获得感的双提升,更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障现代化路径。随着改革深化,如何平衡地域差异、防范道德风险等新课题,仍需在实践中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