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通报证券私募犯罪专项治理成果 前11个月公诉717人

问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呈现隐蔽性强、链条化运作、跨主体协同等特点。财务造假、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以及私募基金领域非法募集、挪用侵占等行为,容易扰乱市场定价与资源配置,削弱投资者信心,影响资本市场平稳运行。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资本市场联动效应更明显,对法治供给和司法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原因:一方面,部分主体追逐短期利益,通过虚增利润、隐匿负债、关联交易非公允定价等方式“包装”业绩,试图实现融资、并购或规避退市风险;另一方面,私募基金行业参与主体多、资金流转快,管理人合规意识不足或内部控制缺位时,易引发非法集资、违规担保、资金挪用等问题。同时,证券期货犯罪往往涉及大量电子数据、复杂交易结构和多地协同取证,增加了线索发现、证据固定与穿透式审查的难度。 影响:最高检披露数据显示,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证券犯罪、私募基金犯罪717人,持续释放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的信号。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以来,依托派驻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动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到审查起诉的协同闭环。同期,最高检向各地交办证券犯罪案件166件,并对12件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8件重大私募基金犯罪案件挂牌督办,体现对重点领域、重大案件的集中推进和示范效应。检察机关还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依法提起公诉,涉及和合系、锦州港、金通灵、美尚生态、紫晶存储、胜通集团、华晨集团等。各地检察机关通过纠正漏捕、追诉漏罪漏犯39人,提出刑事抗诉5件,显示证据审查、定性把关和诉讼监督上持续加力,推动办案质量与效果统一。 对策:围绕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基础,检察机关下一步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和指控犯罪职能,重点从三方面提升治理效能:其一,用好派驻检察室机制,紧盯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以及私募基金领域非法募集等突出问题,完善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统一指挥、跨区域协作和专业支持;其二,加强对新型犯罪形态的研究,完善证据标准,提升对资金链、利益链、控制链的穿透审查能力,推动精准指控;其三,深化“行刑衔接”和综合治理,推动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业组织与市场主体协同发力,做实追赃挽损、投资者权益救济与合规整改衔接,提高违法成本,压缩犯罪空间。 前景:从趋势看,随着资本市场改革持续推进,违法犯罪治理将更强调系统性、前瞻性与协同性。一方面,挂牌督办、交办案件等机制将促进典型案件快查快办、形成震慑;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专业化建设、数字证据审查、跨部门协作等能力提升,有望推动证券期货与私募基金领域司法规则更清晰、裁判尺度更统一。可以预期,在从严惩治与源头治理并重的框架下,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将继续提升,投资者预期更稳定,市场运行更规范,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

资本市场的基础在于公开、公平、公正,法治是最稳定的预期。对证券与私募基金领域违法犯罪保持“零容忍”,既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对市场规则和诚信体系的持续加固。随着执法司法协同不断深化、追责链条持续延伸,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