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保定市一处鸽舍发生野生动物致害事件:一只雕鸮从鸽笼飞口进入,造成8只赛鸽死亡。鸽主发现后将雕鸮救出并放生,但其表示赛鸽损失价值两万余元,目前已联系林草等部门咨询补偿事宜,因有关补偿细则与渠道尚不明晰,申请进展有限。事件经传播后引发讨论:依法严格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个体遭受的现实财产损失应由谁承担、如何补偿、怎样防范类似风险,成为舆论焦点。 问题:保护与损失的矛盾如何化解 雕鸮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共识不断增强,但在城乡接合部、农田林网区、生态修复区域等地,野生动物与人类生产生活空间交织更为频繁,误入养殖设施、啃食作物、伤害家畜等情况偶有发生。一上,保护制度强调严禁猎捕、伤害,另一方面,群众遭受损失时也期待明确、可操作的补偿与救济渠道,以降低“守法者承担全部成本”的现实压力。 原因:生态恢复叠加制度落差与防护薄弱 其一,生态环境改善与栖息地修复带来种群回升与活动范围扩展,野生动物觅食、栖息更易与人类设施相遇。其二,部分地区补偿办法、资金渠道、申报材料、认定标准等配套制度仍存在细化不足、流程不够通畅的问题,导致群众在遇到致害事件时“知道有法律依据、但不知如何落地”。其三,个体防护水平差异较大,养殖设施的结构设计、封闭性与防兽能力不一,客观上增加了野生动物误入与致害概率。 影响:既关乎群众获得感,也关乎保护政策公信力 从个体层面看,赛鸽、家禽、农作物等具有明确经济价值,损失若长期难以得到合理补偿,容易削弱部分群众的配合意愿,甚至诱发私自驱赶、伤害等违法风险。从治理层面看,野生动物致害纠纷如果缺乏统一口径和可预测的处置机制,易形成“各说各理”的争议,影响基层治理效率。更重要的是,补偿机制是野生动物保护制度的重要配套,能否及时、透明、规范地落实,直接关系到保护政策的社会基础与执行韧性。 对策:依法补偿与保险分担并举,完善处置闭环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提出: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并鼓励推动保险机构开展相关保险业务。法律人士认为,本次赛鸽损失属于野生动物致害造成的财产损失类型,应进入政府补偿或保险理赔通道。 落实层面,各地可从三上发力:一是细化认定标准与办理流程,明确“谁受理、谁核查、谁认定、谁支付”,在乡镇(街道)层面建立便捷报备与现场核验机制,减少群众“多头跑、重复证明”。二是强化保险分担功能,在政府补偿基础上,探索“财政补贴+商业保险”组合模式,对高发区域、重点种养殖行业提供更可持续的风险分散工具,提高赔付效率与可预期性。三是加强前端预防与技术指导,推动鸽舍、禽舍等设施改造升级,如增设防护网、优化通风飞口结构、夜间照明与声光驱离设备等,并对群众开展规范处置培训,形成“预防为主、救助优先、依法补偿”的闭环。 前景:从个案推动制度更精细、更可持续 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深化,野生动物种群恢复与人类活动空间重叠将成为长期课题。未来一段时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机制的完善方向,可能体现为更清晰的地方实施细则、更稳定的资金与保险保障、更快速的处置协同,以及更可复制的防护标准。通过把补偿与预防一体化推进,既能更好守住生物多样性保护底线,也能让基层群众在面对损失时“有章可循、有路可走、有据可赔”。
这起事件反映了生态保护过程中的制度完善需求;平衡生态保护与群众利益需要治理智慧。相信随着制度健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终将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