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部门协力推进"总对总"改革 法治保障体系守护特殊群体权益

问题:当前基层矛盾纠纷类型日益多样化,部分群体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路远、门多、程序繁"的难题;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来说,出行不便、沟通障碍和法律知识缺乏等因素叠加,更容易陷入"权益受损却难以维护"的困境。如果纠纷不能在早期得到妥善处理,可能继续激化矛盾,增加社会治理成本,同时影响公共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原因:一是资源分散,部门之间职责划分明确但协作不畅,群众需要反复奔走于不同机构,费时费力;二是专业调解力量不足,涉残纠纷常涉及赔偿、监护、无障碍服务等专业问题,但熟悉对应的法律政策的调解人员有限,导致调解效率不高;三是信息壁垒存在,线下办理依赖纸质材料和现场沟通,难以满足群众对便捷高效服务的需求;四是前端治理不足,部分风险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分流,进入诉讼程序后成本上升、周期延长。 影响: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体现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的实践提供了有益经验。作为涉残领域"总对总"在线多元解纷机制试点县,当地法院与残联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整合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司法救助等服务,形成"一次申请、多方联动"的模式。例如,一名行动不便的残疾人通过调解员上门服务,快速获得了应有赔偿。数据显示,福建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已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1988件涉残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负担,也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 对策:为应对新形势,中央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总对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从顶层设计明确了机制定位和实施路径。《意见》指出,"总对总"机制是最高人民法院与主管部门建立的纠纷预防化解协调机制,强调通过线上线下结合实现诉调对接,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工作网络。具体措施包括:将机制融入综治中心建设,推动资源下沉;加强重点领域纠纷共治,特别关注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完善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专业调解优势。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如平和县选聘涉残案件特邀调解员并加强培训,提升基层解纷能力。 前景:深化"总对总"机制有助于推动治理资源下沉,构建更加高效的社会协同解纷体系。随着线上平台应用推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专业调解力量增强,诉调对接将更加精准高效。对特殊群体而言,无障碍服务、上门调解、远程调解等举措将进一步衔接,实现权益保障从"事后救济"向全程覆盖转变。同时,机制的高质量发展也需要规范信息共享、调解质量评价等制度细节,确保公平与效率并重。

从地方实践到全国推广,多元解纷机制改革展现了法治建设的进步;这项改革不仅是制度创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生动体现。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让法治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特别是弱势群体,仍需社会各界持续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