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空置房屋委托出售,本意是加快交易、提高带看效率,却在个别情况下演变为中介人员长期占用居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因委托卖房引发的侵权纠纷:房屋权利人将协助售房的中介人员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一年占有使用费及水、电、燃气等损失。法院认定,受托人超越授权范围使用房屋构成不当占用,应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据法院查明,涉案房屋位于上海,为王某、李某(均为化名)共同所有。两人离婚后未对房屋分割,房屋自2019年起处于空置状态。李某曾通过多种渠道挂牌出售未果。后因置换新房资金需求,李某口头委托曾协助其办理购房手续的杜某(化名)协助出售并打理房屋,并为方便带看向其提供钥匙,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直至出现意向买家并建立沟通群,王某才得知委托售房事宜,并在沟通中获悉杜某疑似居住在屋内。王某到房屋查看发现明显生活痕迹,后经报警处置与沟通,杜某承认曾在涉案房屋居住较长时间。王某、李某遂起诉,要求按市场租金标准索赔一年使用费7.2万元及对应的费用。
房屋交易环节多、周期长,图省事的口头约定一旦权责不清,往往会演变为代价高的纠纷。用书面合同明确授权边界,用流程管理守住钥匙与房屋使用底线,并通过持续关注补齐管理短板,既是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也是对行业信用与市场秩序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