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河湖生态基础薄弱与发展需求叠加,部分区域水安全与水生态矛盾突出。
近年来,受气候变化与人类活动共同影响,一些河道出现季节性断流、湖泊萎缩,部分地区河湖岸线侵占、污染负荷增加等问题仍然存在;与此同时,城乡居民对亲水空间、滨水环境品质的需求持续提升,流域产业转型升级也对稳定水资源供给与良好生态本底提出更高要求。
河湖治理已从“解决有没有水、能不能防洪”拓展到“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产业更强、治理更稳”的综合目标。
原因——多重因素交织,需以系统治理破解结构性矛盾。
从供给侧看,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偏紧,叠加旱涝急转等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客观上加大了生态用水保障难度;从需求侧看,历史上粗放用水、局部超采地下水、工程调度与生态需求统筹不足等问题,导致一些河湖生态流量难以稳定维持;从治理侧看,河湖生态功能修复具有周期长、涉及部门多、跨区域协同复杂等特点,迫切需要标准牵引、项目支撑和数字化监管共同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路径。
影响——幸福河湖建设把生态改善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民生成果。
水利部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全国共建成幸福河湖1700多条(个),越来越多的河流恢复生命、流域重现生机。
幸福河湖不仅指水清岸绿的生态状态,更强调安全感、获得感与满意度的同步提升:一方面,河湖行洪排涝能力与岸线管理水平提升,有助于夯实防洪安全底板;另一方面,亲水空间更便捷、环境更宜居,带动公共服务与城市更新提质;同时,各地将幸福河湖建设与产业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有机结合,探索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践表明,把治理成果转化为可持续的“生态红利”,是巩固治水成效、提升治理韧性的关键。
对策——以标准、项目与制度联动推进,强化复苏行动与生态流量刚性约束。
水利部会同财政部支持地方实施122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引领带动各地建设各具特色的幸福河湖;同时发布幸福河湖评价国家标准,为地方开展建设提供操作指南,推动“怎么建、建到什么程度、如何评估”更加清晰统一。
在具体治理层面,针对河道断流、湖泊萎缩等问题,自2022年以来聚焦开展母亲河湖复苏行动,覆盖88条(个)河湖,通过加强节水、优化水资源调配、实施生态修复、严格河湖管理与保护等措施,79条河流实现全线贯通,9个湖泊有效保障生态水位水量。
为进一步把生态用水要求落到工程调度与日常监管中,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出台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建立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平台,实现对158条(个)重点河湖、268个控制断面生态流量实时监测预警与动态监管,强化对河湖基本生态用水的保障,维护河湖基本形态及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
与地表水治理相呼应,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也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会上介绍,与2020年相比,2025年底华北治理区浅层和深层地下水位分别回升3.76米和7.65米,其他重点区域地下水位总体稳定。
这一变化意味着水资源结构调整、压采与补给统筹等措施正在见效,也为缓解地面沉降、保障生态基流、提升供水安全提供了重要支撑。
前景——从阶段性成果走向常态化机制,推动“人水和谐”向更深层次拓展。
下一步,幸福河湖建设需要在“建得起来”基础上更加注重“管得长久、用得更好”。
一是强化流域统筹与跨区域协同,推动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一体治理,提升治理的整体性和稳定性;二是把生态流量管理与水工程调度、节水行动、生态修复项目更紧密衔接,形成可量化、可追溯的刚性约束;三是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与社会参与水平,让水质、水量、岸线等关键指标透明可查,促进共治共享;四是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严格保护前提下,探索更多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带动文旅、休闲、绿色产业与人居环境改善协同提升。
随着标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措施更加精细、监管手段更加智能,幸福河湖有望从“点上示范”向“面上提升”扩展,持续增强群众身边的生态获得感。
从断流干涸到碧波重现,从生态退化到人水和谐,我国河湖治理的实践表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系统思维和制度创新。
未来,随着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更多河流将焕发生机,为美丽中国建设注入持久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