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 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迈向新阶段

新能源装机快速增长,电力系统面临新的挑战。风光等清洁电源虽然低碳优势明显,但出力易受天气影响。,峰谷差扩大、尖峰负荷上升,对快速顶峰和稳定支撑的需求不断增加。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如何对可靠容量和调节贡献进行合理补偿,成为提升电力安全韧性的关键课题。 从根本上看,电力系统正从传统电源为主向新能源为主转变,"保供"不再只是电量问题,更涉及容量与灵活性。部分地区仅依靠电能量价格难以覆盖调节性电源的固定成本,导致投资预期不稳、建设节奏不均,进而影响系统顶峰能力。同时,各类调节资源成本结构差异大,缺少分类、可比的价格机制容易出现补偿不足或激励错配,影响资源配置效率。 为此,国家明确提出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在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按机组顶峰能力进行补偿,公平反映不同机组对系统的贡献。该安排以"可靠容量"与"顶峰贡献"为核心,将电力安全保障从行政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交易、可持续的市场激励。 在煤电与气电上,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煤电容量电价标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不低于一定水平,同时鼓励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煤电相当时期内仍是基础保障与灵活调节的重要力量,提高容量电价有利于稳定其"保供与调峰"定位。气电启停快、调节性能优,但燃料价格波动与固定成本压力较大,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有助于提升其可用性与投资可预期性,形成煤气互补的调节支撑格局。 在抽水蓄能上,对近年新开工项目按弥补平均成本原则制定统一容量电价,对不同开工时点的项目实施差异化核价。抽水蓄能具备大规模、长时储能与系统调节能力,是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明确容量电价形成原则与核价机制,有助于合理回收成本的同时引导项目规范建设、提升运行效率,推动其深度参与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新型储能上,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顶峰贡献等因素确定标准。相较传统调节资源,新型储能优势在于建设周期短、布点灵活、响应速度快。将"放电时长""顶峰贡献"纳入定价因素,突出以能力与贡献为导向的补偿逻辑,有利于推动储能从"装机规模扩张"转向"有效能力提升",引导企业优化技术路线与运营策略。 完善容量电价机制将产生多重效应:增强系统安全保障能力,通过稳定的容量收益预期引导调节性电源平稳建设,提升顶峰能力与备用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效率,使不同机组按贡献获得补偿,减少激励扭曲,推动优胜劣汰;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减少弃风弃光;推动市场体系完善,形成"能量价格+容量补偿+辅助服务"等更完整的市场化价格信号。 落实过程中需把握三个关键点:完善容量核定与评价方法,突出可用性、可靠性与顶峰贡献,避免"重装机、轻能力";强化与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机制协同,减少重复补偿或激励空白;做好成本约束与效率约束,推动涉及的主体在获得合理补偿的同时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 随着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范围扩大、市场规则日趋成熟,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有望在更大范围内有序建立。储能、灵活性改造、电网调度与需求侧响应等将协同发力,形成多元主体共同支撑系统安全的新格局。政策要求行业以能力说话、以贡献定价、以效率取胜,这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趋势。

电力体制改革是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此次容量电价机制的完善,既补强了既有政策短板,更是构建新型电力体系的制度性突破。当价格杠杆真正撬动各类电源的协同效能,"安全保供"与"绿色转型"这对看似矛盾的目标将找到最优解。政策实施效果既考验各级政府的执行能力,也将为我国能源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