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余杭瓶窑这个地方,一位租客给颜先生留下了一个白色行李箱,没想到颜先生在里面发现了10捆整齐的现金,少说有100万元。这些钱上面印有“建行”字样,颜先生吓得手都出汗了。他赶紧给瓶窑派出所打了电话报警,民警姚越操带着三名警力迅速赶到了现场。 当时现场气氛很紧张,民警姚越操检查了一下这些现金。每捆的重量都比较轻,不像有10万元这么多。仔细查看后发现上面有中国建设银行的封签和银行员工的姓名章,还有“RENMIN YINHANG”这几个字。姚越操在网购平台搜索“10万元道具”,结果发现这些“百万巨款”是一批道具币。这些道具币上的封签和红章都和行李箱里的一模一样,还有工作人员的姓名章。 原来这些道具币是租客准备用于拍摄短视频用的。房间里还有古装戏服、拍摄支架等东西,证明了这确实是拍戏用的道具。颜先生虚惊一场,幸亏这些不是假币。 姚越操提醒大家:道具币虽然不是假币但仿真度很高,严禁随意丢弃或用于支付流通。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总面额4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现在这批“百万巨款”由房东保存起来了,以后会联系租客把钱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