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发展,虚拟财产已成为新型财产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为虚拟财产分割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案件起因于2024年7月,徐某与柳某通过微信约定合伙开展直播电商业务。双方分工明确:徐某负责运营策划,柳某负责直播发货。未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两人共同经营抖音账号及关联店铺。然而合作仅维持8个月便因矛盾终止,双方就价值较高的抖音账号归属产生争议。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柳某是账号注册人,但徐某在内容创作和运营上贡献更大。依据《民法典》关于合伙财产的规定,法院最终将账号判归徐某,同时要求其按出资比例和竞价金额补偿柳某。该判决表明了"实质贡献优先、兼顾公平补偿"的司法理念。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纠纷频发反映出三个深层问题:一是创业者法律意识薄弱,往往忽视书面协议;二是虚拟财产权属认定标准尚待完善;三是估值方法缺乏统一规范。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采用收益法、市场评估法和竞价法三种方式,但均需结合个案情况灵活运用。 针对合伙创业风险,业内人士建议:首先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决策机制等关键事项;其次要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贡献变化及时调整权益分配;最后要重视虚拟财产的权属登记和证据保全。随着数字经济持续发展,预计涉及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将继续完善。
虚拟财产分割纠纷既反映了数字经济时代创业模式的创新,也暴露了现有法律制度的不足。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通过"合作目的+实质贡献"的原则,为虚拟财产的权属认定和价值评估提供了系统的解决方案。这不仅是对个案的公正处理,更是对自媒体创业生态的规范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