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的市场监管部门这次给大伙儿展示了他们执法的样本,上海、江苏、浙江还有安徽这四个地方联手,一共亮出了12个案子,目的就是把裁量权用在该用的地方,给大家一个统一的参照标准。这些案例把处罚分了五个档次:不给罚、轻罚、少罚、普通罚和重罚,涉及的事儿也特别全,包括不正当竞争、价格乱来、食品安全、广告瞎吹还有商标侵权这些常见的事儿。 这次发案子跟2月1日刚出来的那个《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对上了号。那个规定把什么情况能免罚、轻罚都定得明明白白,是长三角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大保障。 说说那个挺狠的案子吧,“某制药公司商业贿赂案”。这家公司为了让药在医院卖得好,找中间人给医院工作人员塞回扣,两年下来买药花了120万,光是回扣就给出去了58万多。因为他们死扛着不给查账,没法算清楚到底赚了多少,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最后罚了240万。这个决定从行政复议一直打到行政诉讼都没改判,既体现了执法的力度也体现了司法的监督。 反过来看看那些“不予处罚”的案子,也是挺有人情味的。比如安徽铜陵有家饭店卖凉菜没证,但人家是头一回犯错,事后马上改了并拿了证,也没害人,最后就口头批评了一顿。江苏溧阳有家超市卖了点过期的便宜货,货值不高、危害也轻,态度还好,也没给处罚。这些都说明现在管得挺灵活。 有专家分析说这次发案例有三层意思:第一是把大家的尺子量齐了,省得管得严严的地方和管得松松的地方不一样;第二是震慑那些干坏事的;第三是给小微企业留点容错的余地。 这种跨区域的执法方式不仅是地方部门的一个大动作,也是全国市场监管体系改革的一个方向。不管是从重处理商业贿赂还是对小错网开一面,都传递出了“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的信号。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搞得越来越深入,这种透明又统一的执法方式肯定会对全国都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