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建立错案成因通报制度

2月4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开了个新闻发布会,把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的情况给大伙儿说了。主持发布会的最高法审监庭副庭长董朝阳讲,现在他们弄出来的这个甄别纠正涉企产权刑事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已经立起来了。他说眼下最要紧的,就是把落实和健全这方面的事儿做好。 对于怎么弄好这个机制,董朝阳提了三点:首先是得建全甄别机制。他们准备主动接受监督,把当事人申诉的权利充分保障起来。以后审查申诉案的时候,他们会多试试公开听证这种方式,也会跟工商联这些单位多沟通联系,好把发现错案线索的路子给拓宽。 接着是健全纠正机制。他们打算加大上级法院提审案子的力度,多推行指令异地复查或者异地再审。对于那些被发回重审或者指令再审的案件,他们会专门盯着督办。还有就是再审判决书的释法说理这块儿也得加强,这样才能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地化解掉。 最后是健全恢复机制。要是发现有案子可能要改判无罪了,他们得赶紧给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一旦把错纠过来了,就马上弄清楚谁该负责、该把钱赔给人家。最重要的是得帮忙让企业把生意重新做起来。 除了纠错之外,他们还会从源头下手预防冤错案的发生。他们会加强对下面法院的指导。比如说把涉及企业产权的刑事再审案例多放进案例库里面去;还会在法答网上解答相关问题来提供具体的指引。另外就是提升司法能力了,他们搞了个全国性的刑事审判监督培训班。 董朝阳还提到了要建立错案成因通报制度。在纠正具体个案的时候得深入剖析原因和教训,然后通报给全国法院看。这样做是为了达到“纠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通过这些努力啊,涉企执法司法就会变得更加严格规范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