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政强制案件数量显著下降 司法监督助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行政争议能否实质化解,既关乎群众获得感,也检验法治政府建设成色;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合力推进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发布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坚持把监督、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贯通起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问题:部分执法不规范引发争议,强制措施适用需要更严尺度。实践中,行政争议往往集中处罚与强制措施适用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完备、裁量是否均衡等。一些地方仍存在“小过重罚”、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现象,容易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会加剧行政争议反复发生。另外,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以及涉及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若把握不严,可能对企业正常经营、群众基本权利造成不必要影响。 原因:法治化治理推进,司法监督与行政自我纠错形成合力。行政审判发挥“监督之眼”和“规则供给”双重功能:一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纠正,促使执法机关证据、程序、比例原则、裁量基准等上更加严格;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问题的裁判规则阐释、对争议根源的实体化解,引导执法端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新收一审行政强制案件1.29万件,同比下降14.6%,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行政机关在适用强制权时更为审慎,相关制度约束与监督机制持续显效。 影响:纠偏与促治并举,推动执法规范化、提升治理效能。最高法介绍,在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5099件,体现出司法对违法行政的刚性监督。对群众关切度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执法问题,法院依法纠治,有助于推动“同类问题”从个案处置走向源头治理。对涉企强制措施的严格规范适用,则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护企业合法财产权与经营权,减少不必要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营商环境提升。对涉及人身权利的强制措施加强审查,能够更好守住权力边界,增强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法治信赖。 对策:强化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与“依法履职”同向发力。行政争议的背后,有时并非单一执法行为问题,而与规范性文件不合法、不适当密切相关。对此,人民法院坚持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制度安排,对审查认为不合法的“红头文件”,及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推动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防止争议反复。与此同时,多地法院通过完善败诉风险预警机制、发送自我纠错建议书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海南、福建、浙江、山东等地健全预警机制,推动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强化;江苏、吉林、黑龙江等地通过建议书等方式,引导行政机关自行撤销或改变违法不当行政行为,更快、更实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司法监督并不等于否定行政管理,而是通过明确法律边界、压实程序要求,帮助行政机关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履职。人民法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实施惩处,形成对违法失德行为的有力震慑。发布会通报的案例显示,江西法院依法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相关责任人从重处罚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为守护食品安全提供司法保障,也表明了“支持依法履职”的鲜明导向。 前景:以实质化解为牵引,推动行政争议治理向源头预防与系统治理升级。下一步,行政审判在持续纠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将更加注重以裁判规则统一促进执法标准统一,以个案监督促进行业治理、部门治理;行政机关也将更注重在执法全流程中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比例原则,减少“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等冲动,推动强制措施依法、必要、适度。随着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与败诉风险预警机制不断健全,行政争议有望从“末端化解”逐步转向“前端预防”,实现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法治治理。

行政强制案件数量下降14.6%,折射出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进展;人民法院通过监督与支持并重的方式,推动行政机关规范行使权力。这种良性互动表明,依法行政正在成为行政机关的主动追求。随着机制持续完善,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