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印发乡村风貌保护提升导则试行版 以分区分类塑造徽风皖韵防止“千村一面”

记者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安徽省乡村风貌保护和提升导则(试行)》日前正式发布实施,这一重要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安徽省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保护传统文化方面迈出关键步伐。

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盲目跟风、缺乏特色的问题,"千村一面"现象较为突出。

安徽省地形地貌复杂多样,从皖南山区到皖北平原,从沿江水乡到大别山区,各地自然禀赋和文化底蕴差异显著。

如何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既保持乡村发展活力,又传承历史文脉,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此次发布的导则创新性地将全省划分为皖南、皖西、江淮、沿江、皖北五大风貌区,每个区域都有独特的"灵魂关键词"。

皖南风貌区突出"山水徽韵、人文荟萃",充分体现徽文化的深厚底蕴;皖西风貌区强调"生态山村、红韵隽秀",彰显大别山革命老区的红色基因;江淮风貌区注重"岗圩相间、岭湖辉映",展现南北文化交融的独特魅力;沿江风貌区追求"江圩风韵、水乡秀雅",描绘长江沿线的诗意风光;皖北风貌区倡导"田园风光、厚重质朴",凸显平原地区的朴实风貌。

导则明确提出坚持因村施策的基本原则,要求各地立足村庄现状基础、资源禀赋与发展阶段,统筹考虑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建筑风貌、公共环境等核心要素。

对于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导则特别强调严格落实保护条例要求,在保护修缮中优先采用地方传统材料、形制与工艺,坚决杜绝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等破坏性行为。

在具体实施层面,导则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导。

以江淮风貌区为例,该区域应充分结合山、湖、岭、岗、圩等地形特征,村落格局因地制宜,环湖地区结合水系组织空间序列,岗地地区随坡就势布局。

建筑设计方面,要求继承和延续合肥院落式、江淮天井式的传统民居形式,在屋脊、山墙、门窗、栏杆等部位沿用传统建筑构件,充分提炼白墙、青砖、灰瓦、木构等材料的色彩特征。

导则还特别关注旅游开发与文化保护的平衡问题。

在推动建筑功能提升与旅游适配过程中,允许对沿街立面、商铺门面进行适度的旅游化微改造,但旅游服务设施必须融合乡土风貌,系统打造文化标识、景观游线及导览休憩设施,严防过度商业化与同质化建设。

专家认为,该导则的实施将对安徽省乡村建设产生深远影响。

一方面,通过科学的分区指引,有助于各地找准自身定位,避免盲目模仿和重复建设;另一方面,系统性的技术指导将提升乡村规划设计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风貌体系。

乡村风貌保护不仅是建筑形态的存续,更是文化根脉的传承。

安徽此番探索启示我们: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愁守望,需要将美学标准转化为技术规范,将文化自觉具象为营建智慧。

当每个村庄都能讲述自己的地理故事、展现独特的精神图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愿景方能真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