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这个民法倒计时,大家千万别忘了,就在7月9日周二,段波老师可是要给咱们搞个最后200题突击呢!不过这部分内容嘛,实在是太烧脑了。比如说第46题,讲的是丙在欠条上签字到底算什么。甲公司给乙预付了100万买矿粉,结果乙只交了一半,剩下50万死活不还。现在乙和丙居然共同打了张欠条,但日子到了还是不付钱。这时候丙在上面签字,到底是变成新债主、还是只是帮忙还钱?其实吧,这种情况法律上叫“并存的债务承担”,就是乙和丙一起向甲公司还钱,这才是对的。这题我记得答案是C哦! 然后是第47题,大家听好了!所谓的债的法定移转,根本不用双方商量就能变。比如说A选项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保险法》第60条第1款就说得很清楚,只要保险公司把钱赔给被保险人,它就在这个范围内变成了被保险人去讨债的角色。还有B选项的企业合并分立,《合同法》第90条白纸黑字写着呢:合并之后法人直接接着背债,分立的话大家一起连带着背。C选项继承人还债也是法定的,《继承法》第33条虽然说的是继承遗产得还债,但本质上也是法律让新的继承人接着去还旧债。D选项的买卖不破租赁大家肯定都熟悉啦,《合同法》第229条规定得明明白白:房子卖了房东换人了,那个租赁合同照样管用,新房东自动就变成了出租人。这四个选项ABCD都全对! 再看第48题,张某那笔十万块货款的事儿真是让人头大!李某把店面和库存全都转让给王某了,结果没告诉别人还在营业。这时候顾客张某傻乎乎地继续找李某订货,李某通知王某发货后张某又说已经把10万块打到了李某的账户里。那么问题来了:这10万块该归谁?这时候啊得看谁倒霉。如果是王某就有理由让李某退钱,因为李某这算是白捡了10万的便宜属于不当得利。至于货物嘛那肯定是归张某了,毕竟东西都送到手里了就成了他的东西啦。这题正确的答案是BC哦! 最后第49题是戊公司的抗辩技巧。甲公司把欠乙的10万元债权转手卖给了丁,丁又拿这个去向戊公司讨债要求行使代位权。这时候戊公司要是想挡回去可不容易,ABCD这四个理由里只有一个管用:B选项“丙转移债务未经乙同意”。其他那些说法都不管用哦。你看A选项说甲转债权没经过乙同意?不好意思这已经通知过乙了所以成立。C选项说乙催过戊公司?得看是不是打官司了口头催不算数。D选项说有仲裁条款?那只是约束乙和丙的第三人丁不受影响。所以只有B选项能挡住这波代位权诉讼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