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能没有爸爸,也不能永远只有一个妈妈

事情得从一对结婚不到三年就闹矛盾的夫妻说起。丈夫叫未某,妻子是李某,孩子刚刚出生没多久,本来是个温馨的三口之家。可2016年,未某留下一句“我出去挣钱”,就再也没回来了。他不但不寄钱,也不打电话,连孩子的生日都没露过面。李某一边打工一边带孩子,日子过得特别艰难。 直到2022年7月,李某实在受不了了,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打官司。结果传票寄到他家里,根本找不到人。法院只好进行公告送达。开庭那天,未某没到场也没提交答辩状。法官只能根据现有证据进行缺席审理。 法庭上法官把焦点放在了孩子归谁和抚养费怎么给这两个问题上。法官认为,两人结婚两年后分居已经满五年了,感情肯定破裂了。孩子虽然户口随父亲,但一直由母亲照顾。参考江西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给未某定了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标准。 最后判决准予离婚,孩子归李某抚养,未某每月支付8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判决生效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里写得很清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就属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给那些失踪的婚姻划出了红线,就是为了给那些陷入僵局的家庭一条出路——孩子不能没有爸爸,也不能永远只有一个妈妈。 这事儿给大家提了个醒:婚姻不是儿戏;责任不能往外推;法律虽然不是万能的却是最后一道防线。希望每一对走进婚姻的人都能把家字写得更温暖、更负责;也希望每一个等待的人都能等到那个愿意回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