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口老龄化加速与养老服务供需失衡的双重挑战,山东省泰安市从法治建设切入,率先全省完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域的立法探索。于2025年1月正式实施的《泰安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针对长期制约养老事业发展的制度缺口作出系统回应。立法调研显示,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区服务资源分散,是当前养老服务体系的突出痛点。为此,泰安市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并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模式写入法规,成为法定要求。条例还对特困、高龄、失能三类群体的财政补贴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区县财政按不低于上年度社会福利事业经费10%的比例专项列支。 在实施层面,泰安建立了“三维监管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双随机”抽查,依托信用评价实施分级管理,对医养结合等重点领域实行驻点督导。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237家养老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136处。同步推进的居家养老提升工程,使服务覆盖率达到92%,较立法前提高31个百分点。 值得关注的是,当地推动法治建设与产业发展协同发力。由副市长牵头的银发经济专班已推动落地康养综合体项目12个,带动社会投资23.6亿元。在老年人权益保障上,司法部门完善“法律帮办”机制,2024年涉老纠纷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45%,电信诈骗案件下降62%。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专家指出,泰安实践的关键在于形成“立法引领—标准支撑—监管保障”的闭环体系,对正在制定省级养老服务条例的7个省份具有参考价值。随着我国60岁以上人口突破3亿,此类法治化路径正成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
养老服务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对治理能力的直接检验。以法治方式破题,关键不只在“立得出来”,更在“落得下去、管得住、用得好”。从立法明确责任边界,到监管推动服务提质,再到普法与援助维护合法权益,泰安的探索表明:把群众在养老领域的现实需求纳入制度设计与服务流程,才能让“老有所养、老有所安”从愿景变为可感可及的日常,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