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直播电商食品立规矩划红线: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压实平台与主播全链条责任

近年来,直播电商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购物体验。

然而,这一新兴业态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突出问题。

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食品充斥直播间,过期变质产品混入销售清单,消费者权益受损后维权困难重重,这些乱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网络平台入网审核机制缺失、相关主体责任界定模糊、监管措施针对性不足等深层问题。

为应对这些挑战,市场监管总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专门组织起草了《规定》。

这份新规的一大特点是明确了全链条监管主体。

《规定》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形成了从平台到直播间、再到主播和MCN机构的完整监管链条。

这打破了以往一些平台以"主播个人行为"为借口推卸责任的现象,明确要求每个环节都必须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平台方面的要求最为严格。

《规定》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建立入网审查登记、培训、风险管控等制度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智能监测、排查调度、快速处置"的联动工作机制。

这意味着平台不仅要对直播间销售的食品负责,更要对参与直播的人员资质进行严格把关。

《规定》对禁止直播经营的食品作出了明确界定,共涵盖13类。

其中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含量超标的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这些禁售品类涵盖了直播电商食品监管实践中最突出、消费者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体现了针对性和实用性。

《规定》还针对直播电商的两种主要运营模式进行了差异化规范。

"店播"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开设直播间进行销售,这类经营者必须公示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查验供货商资质,确保产品来源合法。

"达播"是指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直播为食品企业代理销售,这类主播和MCN机构必须建立严格的选品制度,明确选品标准和规范,把好商品质量关。

这种分类管理方式既尊重了不同业态的特点,又确保了监管的有效性。

对于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规定》也进行了规范。

直播间不得夸大食品功效、混淆食品类别、发布虚假信息,确保消费者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这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为确保新规有序有效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了监管引导、平台牵头、经营者落实的各方联动机制。

在过渡期内,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做好解读培训、政策咨询和排查摸底工作;直播电商平台要尽快完善制度、升级技术、培训人员;相关经营者要加强自查整改和业务能力提升。

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推进方式有利于新规的平稳实施。

《规定》将于3月20日正式施行,这给行业一定的准备时间。

业内人士认为,这份新规的出台标志着直播电商食品销售进入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阶段,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此次新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网络食品监管进入"深水区",其创新价值不仅在于填补了直播电商领域的制度空白,更通过责任链条的精准划分,推动形成"平台守土有责、主播诚信经营、监管精准发力"的共治格局。

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创新激励与风险防控,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命题。

可以预见,随着监管利剑的持续发力,直播电商行业将加速从野蛮生长迈向规范发展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