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高速路“斗气”险些酿祸,企图用“追尾”转移责任 2月25日,上海S1迎宾高速一段路面出现惊险情况:一辆深灰色轿车行驶中连续变道,插到一辆银色轿车前方后突然急刹。银色轿车驾驶员及时制动,未发生碰撞。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高速大队接警后到场处置。经核查,两车此前在凌空路并道时发生言语冲突。随后,深灰色轿车驾驶员帅某先后在凌空路及S1迎宾高速实施两次超车别入、挤压并线、连续刹车等危险行为,并伴有拍车门、竖中指等挑衅动作,试图逼迫对方减速,甚至制造追尾事故。 原因:情绪失控加上规则意识薄弱,把道路当成“较量场” 警方调查显示,纠纷并非由严重交通冲突引发,而是并道先后顺序引起的主观不满。类似事件反映出,部分驾驶人把“礼让”当成“吃亏”,把“抢行”当成“能耐”。在车流密集路段,这种急躁和攀比心理更容易演变为报复性驾驶。更需警惕的是,有人试图利用“追尾多责”的经验判断,通过急刹、别车诱发事故,再借报警营造“自己守法、对方全责”的假象,既危险也违法。 影响:一旦失控,后果可能层层放大 高速路车速高、制动距离长,急刹和强行并线很容易引发追尾、侧翻等次生事故,给周边车辆带来连锁风险。即便没有发生碰撞,恶意别车也会扰乱通行秩序,诱发其他车辆紧急避让等不当操作,增加拥堵和事故概率。更重要的是,“斗气驾驶”会把矛盾从一般交通纠纷升级为公共安全风险,直接威胁乘员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策:用证据还原经过,依法严处形成震慑 处置中,民警依法调取行车记录仪视频、现场照片并进行勘查核实,认定帅某属于恶意别车。警方指出,这类行为不是简单的行车纠纷,而是对道路公共秩序和安全的严重干扰。依据有关规定,交管部门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元、记9分,并将其移交属地川沙派出所更处理。面对证据,帅某承认因行车纠纷实施辱骂挑衅、拦车滋事等行为。目前,帅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前景:治理“路怒”需执法、宣传与技术手段合力推进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行车记录仪普及、道路监控覆盖提升以及取证能力增强,“靠制造事故嫁祸他人”的空间正在缩小。下一步,可针对高速路“急刹别车”“逼停挑衅”等高风险行为,加强重点时段巡查,提升快速取证和联动处置效率,并通过公开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增强震慑效果。同时也提醒驾驶人坚持“安全第一、守法第一”,遇到冲突保持克制,不与对方纠缠;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保存视频、号牌等证据并报警,通过合法途径处理纠纷。
警方提醒,情绪上路容易酿成大祸,文明驾驶、依法处置纠纷,才能共同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