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27年首次修订

199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了27年,这次把这个法案进行第一次修订。这个修订草案是由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12月17日,中新社从北京发来电报说这件事。国家卫健委把这个草案放在网站上,给社会征求意见。这个草案总共分为五章,包含了六十条内容。草案里说,献血工作是国家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环节。所以国家把这个工作机制给搞健全了:政府组织领导和保障、社会协调宣传动员、单位和社区落实组织推动,还有个人自愿参与。这次修订还对献血者的年龄做了调整,延长了献血年龄限制,从原来的六十周岁调整到了六十五周岁。另外还有一个改动是缩短了全血捐献间隔期,把两次采集全血间隔期从原来的一百二十天缩短到九十天。国家卫健委网站上发布的解读文章说,民众生活水平提高了,健康状况也改善了很多。所以这个调整是根据医学科学的进步、国内实践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来进行的。草案还单列了一章关于“保障与激励”,规定对献血者要给予支持和激励措施。比如单位应当支持公民参加无偿献血并且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医疗机构和血站要优先安排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国家卫健委还强调说保障献血者健康和血液安全是这个工作最重要的原则和底线。法律调整要建立在科学评估和严格管理的基础上,把健康检查关严、科学制定标准、强化监测、优化服务关怀还有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给落实到位。 这样才能切实保障献血者健康安全还有血液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