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城“免费领养”宠物被判赔5000元

2025年3月,家住江苏的李某通过网络平台,和辽宁那边的某宠物公司签了个叫“宠物认养保障计划协议”的东西。协议里写得很明白,说是能让李某免费抱走一只宠物,代价是得在这家公司的网上商城分期付款买指定的商品。每一期的付款金额是289元,一共要分24期付完才行。李某给了第一期的钱,公司也给他寄去了宠物。不过,李某收到宠物后,后面的钱一直没付。因为拖欠太久,公司把李某告上了法庭。 公司这边要求法院帮忙解除合同,让李某把宠物送回来,还想让李某赔5000块钱当违约金。法官说,这案子的关键在于搞清楚双方到底是什么关系,还有李某该怎么赔钱。法院看了看合同内容觉得不对劲,虽然名字叫认养计划,但实质就是把买东西跟拿宠物绑在一起了。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捆绑销售,根本不是什么领养合同。那只宠物其实就是买卖合同的东西。 另外,法院去查了一下那只宠物的市场价,发现也就3000元左右。而公司说要赔5000块的违约金,明显比实际损失高太多了,这不合理。至于让李某把宠物退回来这件事,法官也没同意。他们觉得如果非要把成年的宠物送回去,运输费太贵不说,路上万一死了或者生病了,损失更大。最后法院判了让双方解约,李某把3000块钱付给公司就行。 张嗣博在报上说了这件事。他讲现在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免费领养”这种宣传搞得特别火。有些商家就是利用大家的爱心和想占便宜的心思骗人。他们打着公益的旗号搞宣传,其实是强迫你买东西分期付款来把钱赚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侵犯了大家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法官提醒大家,以后看到“免费”“无偿”这种字眼要多留个心眼儿。别以为真能白捡个便宜就急着掏钱签合同。要是碰上这种陷阱,说不定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这回的判决算是给宠物市场划了条法律的线,以后那些想搞歪门邪道的商家也得注意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