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非遗保护成果展启幕 十年记录工程彰显文化传承新路径

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人”为核心载体,技艺、审美与规制多依靠口传心授、师徒相承。

一旦传承链条出现断裂,或传承人年事渐高、学徒不足、市场变化加快,许多依附于特定语境与工序的关键环节就可能难以复原。

如何既保持非遗“活态”特征,又能把握其核心技法与文化内涵,实现可持续传承,成为各地非遗保护工作面临的共性课题。

原因:一方面,传统记录多停留在文字简介与静态图像层面,难以覆盖操作细节、节奏力度、材料处理等“隐性知识”;另一方面,非遗类型多样、分布广泛,统一标准与长期机制不足时,记录容易碎片化、随意化,难以形成可检索、可比对、可复用的成果。

近年来,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与数字技术普及,“系统记录+规范建档”成为破解难题的重要路径,通过影像、音频、文本、口述史等多维采集,尽可能完整保存传承人的知识结构与技艺逻辑。

影响:在这一背景下,山东持续推进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形成较为完整的阶段性成果。

2月6日开幕的“藏诸名山 传之其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工作成果山东特展”,以“中华文脉,典册载之”等五个板块为主要结构,集中呈现十年记录的体系化成效。

公开信息显示,自2015年起,山东省文化馆面向全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数字化记录,目前已覆盖78位,其中63位记录成果通过相关验收,10位成果获评优秀,合格率和优秀率位居全国前列。

通过集中展陈,公众得以更直观地看到非遗技艺的工序逻辑、工具材料与文化意涵,理解“技”与“道”的统一,也为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提供了更清晰的认识入口。

对策:从工作路径看,非遗记录既要“留得住”,也要“用得上”。

其一,持续完善标准化流程,围绕采集、编目、存储、版权与使用边界等形成可执行规范,确保记录可长期保存、可检索调用。

其二,强化“传承人主体”原则,在记录中更充分呈现传承人对技艺谱系、审美准则与行业规矩的阐释,避免将非遗简化为单一表演或工艺展示。

其三,推动成果转化服务传承实践,将记录成果与培训课程、校园教育、社区活动、展演展示、文创开发等衔接,形成“记录—研究—传播—传承”的闭环。

其四,依托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面向公众的常态化展示与数字资源服务,提升公共可及性,扩大非遗保护的社会参与面。

前景:面向未来,非遗保护将更强调系统性保护与活态传承相统一。

一方面,数字化记录有望与学术研究、博物馆展示、公共教育深度联动,使散落在民间的技艺经验进入可被学习、可被讨论、可被再生产的公共空间;另一方面,随着文旅融合深入推进,非遗的传播场景更丰富,既带来市场机遇,也对“守正”提出更高要求。

山东以十年持续记录形成的阶段性成果,为完善非遗保护机制、构建区域性传承生态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样本。

下一步,如何在更广范围实现跨部门协同、跨平台共享与跨代际传承,将决定记录成果能否转化为长期的文化生命力。

非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和传承关系到文化自信的建立和民族精神的延续。

山东十年来在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数字化记录工作中取得的成就,不仅为本省的文化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全国非遗保护工作树立了可学习的典范。

展望未来,应进一步深化数字化保护手段的应用,加强记录成果的活化利用,推动非遗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的创新发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机活力,代代相传、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