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医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被罚款2656.19元;根据处罚通报,此次违规行为不涉及欺诈骗保情形,处罚依据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有一点是,这并非乌沙医院首次因医保基金使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记者梳理发现,该院2024年7月曾因同样性质的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支出问题,被东莞市医保局处以111.220324万元的罚款。两次处罚间隔不足一年,反映出该院在医保基金管理上存在的持续性问题。 乌沙医院成立于2016年,是一家民营综合性医疗机构。根据公开信息,该院拥有多项重要的医保有关资质,既是东莞市社保定点AA级医院,也是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这些资质意味着该院可以直接使用参保人员的医保基金进行结算,涉及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医保基金是全社会共同的"看病钱",其规范使用直接关系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医疗机构作为医保基金的使用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要求,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无论金额大小,都会损害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对于此次违规的具体问题、整改措施及后续改进计划,记者已多次致电乌沙医院进行采访,但截至发稿时该院尚未作出任何回应。这种沉默态度引发了对医疗机构责任意识的思考。医疗机构应当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向社会说明问题所在、采取的改正措施,以及如何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近年来,医保部门加大了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力度,通过定期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这若干举措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但也要求医疗机构必须提高合规意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
医保基金安全关系民生底线。乌沙医院的案例既反映出个别机构的法律意识缺失,也凸显了医保监管深化改革的必要性。只有确保每分"救命钱"都在阳光下运行,"看病不难、用药不贵"的承诺才能真正实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