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区人民法院有个叫孙兆敏的法官,她带着助理在天津东丽区法院华明中心法庭审理了一桩特殊的案子。李先生和他老婆闹离婚,俩孩子才四岁,还是一对双胞胎,把抚养权判给谁成了难题。李先生觉得公平起见,各养一个孩子比较好;他老婆李女士情绪特别激动,死活不同意分开养,说双胞胎一起长大感情深,分开了对孩子心理不好。 孙兆敏法官觉得这事儿不能光靠法律条文判完就算,得看怎么对孩子好。她带着人去家里实地看了看,发现俩孩子确实离不开对方。她也跟王先生谈了心,知道他因为工作经常不在天津。要是硬按“平均分配”的原则判一人一个,可能会伤害到孩子的心理稳定性。 法官就在想怎么既满足法律要求,又能顾全孩子们的现实需求。她提出了一个特别的主意:法律文书上写着双方各负责抚养一个孩子;但生活上不分开,两个孩子还是跟着妈妈一起住。王先生每个月回天津那十来天里,就陪在孩子们身边,给抚养费也让他觉得心里有底。 这个方案最后李先生和李女士都同意了。后来回访发现,孩子们过得挺好,爸妈也不吵架了。这件事告诉大家,在处理孩子的家事纠纷时,法官不能光想着怎么平分东西,还得懂得人情事理和法律的平衡。天津东丽区法院这一做法很好地保护了家庭和未成年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