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原副行长章更生因受贿违法放贷被判18年 涉案金额超4000万元

2026年1月21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金融系统高管的重大腐败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章更生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两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四百一十万元。该案判决再次提示金融领域廉政风险不容忽视,也反映了司法机关对金融腐败依法严惩的态度。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章更生2006年至2019年9月期间,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集团客户部总经理、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贷款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其间,章更生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64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更为严重的是,章更生在担任副行长期间,于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4月期间,在明知有关单位不符合贷款发放条件的情况下,仍违反国家规定,安排向相关单位发放巨额贷款。该行为突破监管要求,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冲击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和系统安全。作为掌握重要信贷决策权的金融高管,章更生本应守住风险底线,却在关键环节失守,其危害显而易见。 法院认定章更生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并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到案后的表现。章更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其受贿所得及孳息大部分已被追缴。法院据此认定相关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体现了对腐败犯罪依法惩治与宽严相济的司法导向。 本案审理也体现了公开审判要求。法院于2025年10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检察机关出示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近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旁听庭审,有助于提升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与公信力。 从更深层次看,该案提示金融系统廉政建设仍需加固。金融机构掌握重要资源配置权,金融高管的权力运行直接关系经济安全和群众利益。近年来,金融领域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涉及层级和环节较多,暴露出权力监督、内控机制和责任落实上仍存在薄弱点。对此,金融机构需要深入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体系,强化权力约束与流程制衡,形成更严密的监督网络,让关键岗位、关键业务在可追溯、可检查机制下运行。 同时,该案也表明金融腐败与金融风险往往相互交织。章更生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的重大损失,最终会以资产质量恶化等形式传导为风险,影响机构稳健与系统稳定。因此,防范金融风险与打击金融腐败需要同步推进,在制度约束、风险管理和执纪执法之间形成合力。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廉洁是稳健运行的基础;章更生案的依法判决表明,将公权力异化为谋私工具、以违规信贷换取私利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追究。面向未来,只有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可监督的轨道,把监督做实做细,把风控落到关键环节,才能更好维护金融秩序与社会公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