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建立物业履约保证金制度,从根源上解决物业"跑路"问题

问题—— 随着城市居住品质提升,专业物业服务已成为多数小区运行的重要支撑;然而,个别物业企业合同期内突然撤场、停止服务甚至“人去楼空”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资料、设备、账目及预收费用未按规定交接,业主在短期内面临垃圾清运、安保巡查、电梯维保等基础服务断档风险,部分小区还出现新进物业与旧账纠缠、业主被催缴费用、维权成本攀升等矛盾。李玉梅在调研中注意到,类似问题在老旧小区、县域小区更易集中暴露,服务质量不稳定、收费争议多、公共收益不透明等情况交织,导致物业与业主关系紧张。 原因—— 一是退出与履约约束不足。部分物业企业退出门槛低、违约成本偏低,一旦经营困难或纠纷加剧,易选择“撤场”方式止损,留下服务空档与交接缺口。二是服务标准与收费结构不够清晰。现实中一些收费项目仅列“框架”,缺少可量化的服务频次、质量指标和明细,对照合同难以核验,纠纷发生后责任边界不易厘清。三是计价方式与实际使用差异存在错位。普遍按建筑面积计费的模式,难以充分反映公共区域使用、楼栋条件和配套差异,容易引发“质价不符”的心理落差。四是公共收益管理透明度不足。停车位、广告位等公共收益若缺少定期审计与公示,容易触发信任危机。五是监管链条分散。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在物业涉及的事项上各有职责,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和闭环处置机制仍需强化;基层街道、社区在指导业主自治和矛盾调解中的程序性职责也有待继续明确。 影响—— 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既是民生事项,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跑路”不仅可能造成治安、消防、设施运行等风险上升,还容易引发群体性投诉与长期诉讼,影响社区秩序与社会信任。对老旧小区来说,业委会力量薄弱、资金积累不足,一旦发生服务中断,往往更难快速完成过渡,进一步放大公共环境下降和邻里矛盾。 对策—— 围绕“让违约付出代价、让服务不断档、让收费更透明”,李玉梅提出系统性建议。 其一,建立履约保障机制。建议由住建部门牵头,探索对物业企业收取履约保证金或设立应急保障基金,作为物业违约、突然撤场等情形下的资金“安全垫”。一旦出现合同严重违约,可用于紧急维持安保、保洁、电梯维保等基础服务,并依法依规对业主损失先行垫付或赔付,减少业主被动“二次买单”的风险,提升过渡期治理能力。 其二,完善失信惩戒与行业准入约束。建议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主要责任人黑名单制度,将恶意撤场、拒不交接、侵占挪用资金等行为纳入失信记录,并与招投标、项目承接、资质管理等准入环节挂钩,提高违法违约成本,形成“能进能出、失信受限”的市场秩序。 其三,推动定价机制更科学、更可核验。建议授权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探索更合理的计价方式,例如“基础服务费+专项公摊”等结构,引导费用构成与服务内容对应、与质量表现挂钩,推动“明码标价、质价相符”。同时,推动服务标准、收费明细、公共收益等建立定期审计与公示制度,让业主看得见、算得清、可监督。 其四,织密协同监管网络与基层治理支撑。建议进一步明确住建、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的职责清单,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和问题处置闭环机制;在制度层面清晰列举街道(乡镇)、社区在指导业主自治、推动议事协商、监督合同履行诸上的程序性职责,为业委会规范运作提供支撑,形成多方参与、权责一致的治理格局。 前景—— 从趋势看,物业服务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升级,行业将加速走向规范化、透明化与信用化。通过建立履约保证金等风险缓释工具、完善黑名单与信用约束、优化计价与公开机制,有助于把矛盾化解萌芽、把风险阻断在前端。下一步关键在于细化触发条件、资金管理与使用规则,明确交接流程与责任追究尺度,并推动数据化监管与合同示范文本应用,让制度可执行、可检查、可追责。随着相关制度逐步完善,物业服务有望在稳定预期、提升品质、促进社区和谐上发挥更大作用。

物业管理看似是“小事”,实则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质量与居住安全感。从履约保证金到黑名单制度,从定价透明到多部门联合监管,这些建议的核心在于让规则真正可用、管用,切实保护业主权益。住宅小区的良好治理,既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折射社会运行的细致程度。期待涉及的立法与政策持续完善,推动物业管理走出信任困局,在规范与透明中重建业主与物业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