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进入巩固提升期:在“大病初愈”中补短板强机制守住生态底线

1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成果和五年来阶段性成效。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治礼在会上指出,这项涉及执法监管、渔民安置、资源保护、生态恢复、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的庞大系统工程和社会工程,目前已完成全面攻坚阶段,正式进入巩固提升的新阶段。

禁渔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但面临的挑战也日益凸显。

从禁渔执法层面看,随着长江水生生物资源逐步恢复,非法捕捞的经济诱惑随之增大,这对执法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部分退捕渔民的生活保障和转业安置仍需要针对性的持续帮扶措施。

更为突出的是,中华鲟、长江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工作仍存在诸多难题亟待突破。

从长江生态系统整体状况看,当前仍处于"大病初愈"的恢复阶段。

这一表述深刻反映了长江生态修复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特征。

长江流域经历了数十年的过度开发利用,生态系统的恢复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较长时间内进行系统性、全方位的保护和修复。

这种恢复过程涉及水文循环、生物链条、栖息地环境等多个维度的协调,单靠农业农村部门的力量远远不够,必须形成多部门协同、多地区联动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禁渔工作,农业农村部明确了五个重点发力方向。

首先是加强联合执法,保持对非法捕捞的高压严管态势。

要重点打击有组织、链条化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禁捕秩序的良好氛围。

其次是兜牢民生底线,推动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工作。

要将安置保障措施与普惠性民生政策有效衔接,加强对困难渔民的动态精准监测,做好帮扶救助服务,拓宽就业致富渠道,激发退捕渔民的内生动力,切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第三是实施珍稀物种拯救行动,集中攻关长江江豚、中华鲟、长江鲟等旗舰物种的保护瓶颈,缓解重点物种的濒危程度。

同时要优化拟建重大水利工程的技术方案,试点推进江湖连通,持续加大重要栖息地的保护修复力度,努力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健康水平。

第四是推进保护工程建设,编制"十五五"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加快实施珍稀物种保护、重要栖息地修复等重大工程,加强水生生物调查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动禁渔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第五是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坚持"中央统筹、部门协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工作统筹,深化协同联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各项任务。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国务院办公厅随后印发了相关意见,为禁渔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政策保障。

农业农村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各地坚定不移地持续抓好落实,在继续查找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压实属地责任上下功夫,稳定禁捕管理秩序,推动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明显提升。

长江十年禁渔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实践,其阶段性成效印证了“休养生息”战略的科学性。

面对“大病初愈”的生态系统,唯有保持历史耐心、强化系统治理,才能让母亲河真正重现水清鱼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

这既是对子孙后代的庄严承诺,更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中国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