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十大案 以重拳执法护航公平与创新

当前,我国市场竞争中存在的"内卷式"竞争现象日益凸显,成为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

所谓"内卷式"竞争,是指市场参与者通过低价、低质、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导致整个行业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

这种竞争方式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更严重阻碍了产业创新升级和市场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布的十大重大案件,涵盖了"内卷式"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

在侵权假冒领域,查处"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成功摧毁了隐蔽性强、规模庞大的体系化制售假网络,有效遏制了相关行业通过侵权假冒进行低价恶性竞争的现象。

在产品质量领域,查处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案,以及海南环城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案,严厉打击了通过降低质量、以次充好换取市场份额的恶性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和不正当营销成为"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手段。

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通过直播平台为合作方不当推广营销商品,累计罚款560万元;苗古金贴大药房有限公司利用新技术虚构"非遗传承人"形象进行虚假宣传,并伴有"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广州赞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私域直播平台实施虚假宣传,被罚款110万元。

这些案件反映出,随着互联网营销的发展,虚假宣传的手段不断翻新,监管难度随之增加。

垄断协议案件同样引人关注。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对四家涉案企业作出罚没合计3.62亿元的处罚,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这标志着反垄断执法的威慑力显著提升。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无条件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通过优势互补、技术进步增强创新能力,为企业跳出同质化竞争的"内卷"陷阱提供了政策支持。

认证体系的失守也成为"内卷式"竞争的温床。

市场监管总局对CCC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撤销、暂停一批机构资质,并对多家机构及人员进行处罚,防范由于认证失守导致的"降质降价"恶性竞争,切实维护质量认证的公信力。

从执法特点看,这些案件充分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三个坚持"。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执法威慑。

无论是高额处罚、资质撤销,还是全链条打击,都彰显了监管的刚性约束,对恶性竞争形成有力遏制。

二是坚持"准"的要求,实施靶向治理。

紧扣"内卷"在不同行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从低价低质、虚假宣传到平台违规、认证失守,实现精准打击,切实提升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坚持"治"的协同,深化系统发力。

通过案件查处等一系列组合拳,从根本上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推动治理链条延伸,促进全市场竞争生态持续向好。

这些案件的查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有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打击虚假宣传、质量违法等行为,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安全的商品和服务。

其次,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通过遏制恶性竞争,引导企业回归理性竞争,推动建立以尊重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为基础的良性竞争生态。

再次,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

通过打击低质低价竞争,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质量提升来获得竞争优势,推动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展望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内卷式"竞争的新形式、新手段,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形成更加有力的监管合力。

同时,也需要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竞争理念,认识到只有通过创新、质量、服务等正当手段进行竞争,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市场秩序的健康稳定,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

此次十大典型案例的公布,不仅展现了监管部门维护公平竞争的坚定决心,也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指引。

未来,随着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和市场生态逐步优化,我国营商环境有望迈向更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