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把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整个链条管得更严,生态环境部最近发了通知。通知的重点是让各地环保局和发改、工信、应急、市场监管部门多通气,紧盯氟化工、制冷空调、泡沫这几个重要地方,盯着园区和企业别乱来。 这次的监管手段也挺狠,要多用自动监测、大数据分析这些招数,好发现问题。具体的要求如下: 关于生产配额许可,每年10月31号前得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头一回申请得交申请表、营业执照、环评批复、验收报告、管理制度还有生产情况等材料;以后只要交变更材料就行。如果要调配额,减少的话得附上生产说明;新建原料装置按首次申请办。 销售备案这块也不松口。卖管控物质(包括组合聚醚和混合制冷剂)的单位都要备案,不能卖给个人。自己生产自己卖的不用备案。头一回备案要交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往后每年12月1日到次年1月31日交变更材料。卖货的时候得记清楚买主的详细信息;卖组合聚醚还得把品种、含量、日期还有来源都标出来。 使用方面分两类:如果用HCFCs而且年用量超过100吨还有基线记录,或者是做CTC提纯和加工助剂的,就得办配额许可;其他像原料用、制冷空调安装这些就只需备案。同样是每年12月1日到次年1月31日办变更。维修制冷空调灭火系统、报废处理或者是回收销毁这些活儿也得备案。维修报废找市里备案;回收销毁找省里备案。材料包括申请表、营业执照、设施说明等。 副产管控方面也有新规。生产甲烷氯化物副产四氯化碳的单位,或者原料用途年用量超过1500吨的单位,必须装自动监测设备连上网。副产HFC-23的单位不能随便排,得按规定技术销毁。 资料保存和数据报送方面也要求严格。所有单位都得在“消耗臭氧层物质信息管理系统”上弄好手续,原始资料至少留3年。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要报数;其他单位每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要报数。 执法也更严了。重点查无证生产销售、淘汰物质用来受控用途、没备案没资料、数据乱报漏报、监测设备不装或者不跑等行为。要是犯罪的就交给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部门也得好好落实。省里要统筹削减淘汰工作;市里要严格审批和监督执法;各单位都要提升监测能力。本通知从2026年3月1日开始生效,同时把之前的两个文件废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