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营经营主体总量达289.95万户:政策协同与金融创新推动活力持续释放

面对全球经济复苏乏力和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双重压力,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展现出强劲韧性。

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区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总量逼近290万户,其中私营企业占比23.4%,个体工商户占比76.6%,凸显"毛细血管"式经济形态的蓬勃生机。

这一成果的取得,源于自治区系统性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深层矛盾。

长期以来,融资约束与制度保障不足是制约边疆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

2025年,自治区以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率先出台地方性配套条例,构建起"国家法律—地方法规—专项政策"三级法治保障体系。

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创新推出信用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由财政出资1亿元建立风险资金池,通过政银企协同化解中小微企业"首贷难"问题。

政策组合拳的叠加效应正在显现。

在新型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民营企业参与度提升至95%,1.5亿元研发奖补资金直接带动企业研发投入增长21%。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法治化环境+市场化手段"的治理模式,既稳定了市场主体预期,又精准激活了创新动能。

值得注意的是,民营经济对自治区就业贡献率持续保持在78%以上,在12个盟市中,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三市的民营企业数量增速均超全区平均水平,形成以呼包鄂为核心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带。

分析认为,这种区域协同发展格局,为边疆地区探索共同富裕路径提供了实践样本。

内蒙古民营经济经营主体突破290万户,既是过去一年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未来发展的新起点。

在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引下,在自治区系列政策支持的推动下,内蒙古民营经济正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从完善法治框架到创新金融机制,从加大研发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这些举措形成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展望未来,只要继续坚持法治护航、政策支持、创新驱动相结合,内蒙古民营经济必将在新时代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活力,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