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2025年3月,福建那边有个怪事儿,一个老爷子骑单车突然翻了。那时候,两个初中女生正好骑电动车路过,看老爷子摔得挺惨,犹豫了一下还是下车扶人。谁成想老爷子不领情,一口咬定是被吓得摔倒,还跑去法院告了这俩小姑娘,张嘴就要22万元,这就包含了那2万多的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 交警那边查了一下也没弄明白谁更冤,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里写了“无接触事故”。其实老爷子是先躲一辆白色轿车才没站稳的,接着又怕撞上俩女生的电动车,这下才失控摔了个大马趴,判他负主要责任。这俩女生未满16岁还骑车,也没靠右走、转弯还不让直行车,就给判了次要责任。 本来定在2月26日要开庭的,结果原告方突然搞了个撤诉,抖音和朋友圈发的那些视频帖子也都给删了。女孩的妈妈郑女士说这事已经解决好了,以后不再占用大家的公共资源。 陈晓东律师看了视频后也觉得有点蹊跷。他说老爷子两次躲车是有原因的,先躲那辆白色轿车后又躲女生的电动车,这第二次的躲闪直接导致了摔倒。在他看来女生骑车的行为跟老爷子吓摔这事儿是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而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靠右通行”这是基本要求。 江苏法德东恒(上海)所的尹心雨律师也提醒大家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说得挺明白,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个参考证据。法院是可以依据其他证据来审查的,要是认定书上的事实不清或者责任划分得不对,完全可以不予采信重新来分。要是能查清楚女生骑车的速度、距离这些细节和老爷子受惊之间到底有没有关系,那就得按《民法典》来定了。 到最后这场风波算是告一段落了,但还是给大伙儿留了个难题:“扶不扶”变成“赔不赔”,法律到底该咋平衡道德和责任?无接触事故到底咋认定?未成年人骑车监管到底有空缺没?善意救人到底有没有保障?这些都是接下来要细琢磨的规则。希望以后大家伸手帮忙的时候,不再被这种“天价索赔”给吓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