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婚现在依然有冷静期,但这种规定只针对协议离婚的情况。所谓协议离婚,就是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在法律上的区别很大。比如大家常说的“想快点离”,可能就搞错了适用对象,因为诉讼离婚是不需要经过这个所谓的“冷静期”的。为了不白白跑一趟民政局或者耽误离婚的进程,大家最好把冷静期的时长和计算方式搞清楚。 在《民法典》里有明确规定,夫妻如果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愿意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话,这就得经历一段为期30天的冷静期。要是夫妻中有一方死活不同意离或者谈不拢财产抚养权的问题,那就得直接去法院起诉,法院审理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并不受这个冷静期限制。 冷静期到底有多长呢?这得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来看。这个过程实际上分为两个阶段,总共加起来大约有60天:第一阶段是30天的冷静期,从你提交离婚申请的第二天开始算起。在这30天里,任何一方都可以单方面撤回申请;第二阶段是30天的领证期,冷静期满了之后,夫妻俩必须在接下来的30天内一起去民政局领离婚证。 如果逾期不去领离婚证,就会被视作自动撤回申请了,下次再想办手续还得重新走一遍程序。 那要是在这30天冷静期内有人反悔了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都可以单方面撤销申请而不需要经过对方同意。也就是说协议离婚是没法跳过或者缩短这段时间的,就算签了放弃冷静期的声明也没用。 如果对方反悔不想离了但你铁了心要离怎么办?那就只能改走诉讼这条路了。这时候你得把感情破裂、家暴、分居、转移财产这些证据拿出来提交给法院去审理判决。建议大家在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之前先把财产和抚养权的问题用书面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保存好证据,以防万一对方在这段时间里恶意转移财产或者临时变卦。 如果真的遇到对方反悔、财产风险或者抚养权有争议的情况最好及时找律师咨询一下。必要的时候还是得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较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