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抽检不合格且复检结论一致,监管依法处置。桂林市临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广西桂林日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桂林米粉在抽样检验中被判定不合格。企业提出异议后,复检机构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监管部门据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90元,并处10000元罚款,罚没合计10190元。经查,该批产品于2025年11月4日生产,共308袋,企业自检并留样12袋,售出38袋(含抽检样品16袋),抽检不合格后召回258袋。经核算,涉案货值金额1480元。
食品安全无小事,尤其是面向学生群体和特殊消费场景的食品供应,更需把好质量关;此次事件既对涉事企业形成警示,也为行业敲响警钟。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加强全过程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才能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