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婚姻纠纷案,这个案子表面上看着是夫妻感情问题,实际上还涉及财产侵权。2021年11月,朱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陈某,发展成了情人关系。朱某给陈某微信转账总计3万余元,其中就包括作为情人节红包和每个月生活费的8000元。2022年4月,朱某想结束这段关系,陈某却以曝光视频相要挟,要求他转2万元到指定账户。胡某发现了丈夫的行为后,把朱某和陈某一起告上了法庭。 2021年11月,朱某开始通过社交软件接触陈某,两人关系逐渐升温。在一年多时间里,朱某给陈某转账共计3万多元,这些钱是作为情人节红包和生活费等名义汇给她的。这些钱全部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并且没有得到胡某的同意。 到了2022年4月,朱某想要结束这段关系,陈某却不愿意放手。她利用掌握的视频资料相要挟,要求朱某给她转2万元才能断绝关系。这笔钱转入账户后,两人的关系才彻底断绝。胡某得知此事后非常愤怒,将朱某和陈某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定所有赠与行为无效,并判决陈某必须全额返还所有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朱某单方面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陈某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平等处理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58条规定,未经妻子同意的赠与可以撤销;具有道德瑕疵的赠与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法院根据这两条法律规定确认了所有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陈某全额返还所得款项。 这个案件给所有已婚人士敲响了警钟:婚姻存续期间的任何大额支出都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背着妻子给情人转账、买房、买车看似浪漫浪漫,但实际上是侵权行为;一旦被妻子发现并主张权利不仅会导致合同无效还可能面临诉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