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肯定能把灾害风险降到最低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把这个《规定》印发下来后,在省内外引起了不小的反响。大家都知道,以前面对洪涝灾害,不少地方总觉得灾后救援比防灾更重要,结果就是防灾的关口没前移,老百姓的风险意识也不高。云南省决定通过这套奖励机制来改变这个局面。他们把目光投向了社会力量,想把大家的积极性给调动起来。 这次规定里最吸引人的地方是奖励金额给得足。给个人的最高能达到3万元,给单位的最高能给到5万元。这不是随便定的,钱是直接跟你成功避免了多少伤亡挂钩的。你救的人越多,拿的钱就越多。对于那些在全国或者全省都表现突出的地方政府,他们还能在之后的防汛资金安排上得到倾斜支持。 这个规定不光给钱,流程也很严格。申报、审查、公示一个都不能少。如果碰上有人“多头报告”或者“重复报告”,那就只认最先有效的那个。如果是联名报告,就指定一个代表去领奖金。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有人乱报乱领。 这样做的好处可多了。首先就是体现了“人民至上”的理念,用经济手段让大家更有动力去保护自己和别人。其次也是落实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思路。最后它还探索出了一种基层治理的新路子。 云南这回是拿出了“真金白银”来撬动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这个信号特别明确:防灾减灾是每个人的事儿,大家都能干,干好了都有好处。把群众的敏锐性、基层的贴近性和专业部门的权威性结合起来,就能织成一张更密实的防护网。 这份规定的价值可不止于这点钱本身。它传递出了一个很清楚的信号:大家一起动手来搞防灾减灾。这既是应急管理的创新尝试,也是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一步。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绳,肯定能把灾害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