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国家集采药品续约采购 316种常用药价格稳定供应

一、政策背景:集采机制进入常态化运行新阶段 自2018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启动以来,集采制度经过多轮扩围,已成为治理药价虚高、减轻患者用药负担的重要抓手。随着前八批集采协议陆续到期,如何平稳衔接、确保临床用药不断供,成为政策执行的关键环节。 此次接续采购,是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首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接续工作,由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医保局联合牵头推进,标志着集采从“扩面提量”转向“稳定运行”,也意味着这个惠民政策深入走向常态化、制度化。 二、覆盖范围:品类丰富 惠及多个高发病种 本次接续采购涉及316种常用药品,覆盖抗感染、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26个治疗领域,涵盖范围广、涉及病种多。 从具体品种看,既包括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富马酸比索洛尔片等心血管常用药,也包括临床使用频率较高的头孢类抗生素等抗感染药物,同时覆盖依诺肝素钠注射液等抗凝用药。上述药品广泛用于慢性病管理与急性期治疗,与居民日常就医用药需求贴近。 按工作安排,北京市参与前8批国家集采的医疗机构须于3月11日前完成下一阶段中选药品协议采购量确认,预计3月底,这316种药品将按集采中选价格在本市正式供应。 三、核心亮点:高续约率与质量门槛并重 此次接续采购呈现两点突出特点。 其一,续约率高,供应衔接更稳。数据显示,98%的原中选企业在本轮接续中继续中选,说明企业参与积极性保持稳定,也为临床用药平稳过渡提供支撑。高续约率有助于维持供应链连续性,医疗机构无需大幅调整用药目录,患者也能减少因更换药品带来的适应成本。 其二,质量门槛更清晰,强化源头管控。本次接续采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生产线近两年内不得有违规记录,并将生产合规性纳入准入条件,回应社会对集采药品质量的关注,在价格可及的同时守住用药安全底线。 四、深层意义:集采制度红利持续释放 从更宏观层面看,此次接续采购的推进,说明了医保改革的政策取向。集采的价值不仅在于通过规模化采购压缩流通环节不合理空间,更在于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推动行业回到以质量与疗效为核心的竞争轨道。 对患者而言,集采中选价格持续执行,有助于降低慢性病长期用药支出。对医疗机构而言,稳定供应与透明价格机制便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提升运行效率。对医药企业而言,高续约率也表达出明确信号:合规经营与稳定供货是参与集采的关键能力。

药品集中采购的价值不仅在于“把价格降下来”,更在于“让群众用得上、用得稳、用得放心”。北京推进国家集采药品接续采购,通过明确时间节点、统一组织实施和更严格的质量要求,为常用药供应提供更稳定的保障。随着接续机制完善,集采改革有望在保障民生与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之间形成更可持续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