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举办先进典型事迹宣讲会 展现乡村振兴与法治建设榜样力量

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基层一线涌现出一批扎根奉献、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

2月12日,由青岛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联合主办的"青岛榜样"先进事迹宣讲会在青岛举行,通过现场宣讲、情景短剧、访谈对话等多元形式,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基层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莱西市日庄镇沟东新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高维玉的故事,深刻反映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实践路径。

18岁时,高维玉放弃了在外发展的机会,毅然回到家乡投身建设。

四十年来,他以坚定的信念和务实的行动,带领村民走出贫困。

通过抓党员先锋作用、推进产业振兴、加强村风民风建设等举措,高维玉深化拓展了"莱西经验",推动沟东新村实现了从省定贫困村到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的蝶变。

特别是在葡萄种植产业发展中,他带领村民克服技术难题,破解葡萄不结果的困境,最终实现了集体增收致富。

这一过程充分说明,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找准产业发展方向,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高维玉用实际行动证明,坚守与奉献能够改变一个村庄的命运,也能改变村民的人生轨迹。

与此同时,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刘凌云的事迹,则展现了法治建设在保护公共利益中的重要作用。

作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检察官,刘凌云在十一年的工作中,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超过2100件,足迹遍布滩涂、山区等各类复杂地形。

她面对跨省办案、登山取证等重重挑战,冲锋在前,破解了滩涂保护、食品安全保障等一系列民生难题。

刘凌云坚持以法律微光照亮公共利益的每个角落,首创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衔接转化机制,探索建立全国首个公益诉讼劳务代偿机制和协同修复机制,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这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建设不仅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既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也要注重修复和预防。

从基层治理的角度看,高维玉和刘凌云虽然工作岗位不同,但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高维玉通过党建引领和产业发展,改善了村民的物质生活条件;刘凌云通过法律监督和权益保护,守护了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两人的事迹表明,无论是在经济发展还是在法治建设领域,坚持实干担当、坚守初心使命,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凡的业绩。

这次宣讲会的举办,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意义。

在全市政法系统干部、村党组织书记代表及市民群众的见证下,两位先进典型的故事得到了充分展示,他们的奋斗精神和担当品质必将激励更多基层工作者在各自岗位上砥砺前行。

同时,这也反映了青岛市在推进乡村振兴和法治建设中取得的显著成效,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榜样的价值不止于被礼赞,更在于可学习、可延伸、可接续。

无论是扎根乡土的基层带头人,还是守护公益的法治工作者,他们共同指向一个朴素而坚定的答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落到细处,才能把愿景变成现实。

以典型凝聚共识、以制度固化经验、以实干回应期待,正是推动城市与乡村共同进步、让发展更有温度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