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股权转让协议“谁签的”引发效力争议 在公司投融资与并购活动中,股权转让协议往往涉及出资比例调整、公司治理安排、法定代表人变更等关键事项。一旦签署主体或授权链条存在瑕疵,就容易引发合同效力与履约责任之争。该案中,受让方与目标公司股东就融资合作、增资扩股等达成协议,但在签署环节出现股东亲属代签。协议推进后,目标公司及对应的股东以“未授权代签”为由拒绝履行,继而引发诉讼。争议焦点集中在:代签是否对股东本人发生效力,以及受让方的信赖是否应受法律保护。
本案判决不仅回应了“代签是否有效”的争议,也折射出商事司法从形式审查走向实质判断的趋势。在家庭关系与商业交易交织的场景中,裁判在保护合理信赖与防范道德风险之间作出了平衡。随着《民法典》适用的不断深入,此类裁判所体现的“权利人不应对风险长期沉默”的理念,将继续促使市场主体完善治理、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