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于2月4日正式启动,这是该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践行"双碳"战略的重要举措。
项目聚焦秸秆资源化利用,旨在破解长期困扰农业发展的焚烧污染和资源浪费问题,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作为华北地区重要的农业大市,沧州市农业基础扎实。
2025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1410万亩,农作物秸秆年产量稳定在500万吨左右。
然而,秸秆综合利用率偏低的问题长期存在。
传统还田方式占比过高,能源化、饲料化、肥料化等资源化深度利用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
这不仅造成了宝贵农业资源的浪费,也导致秋冬季节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对大气环保造成压力。
为破解这一难题,沧州市供销社主动承担起秸秆综合利用的重任。
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供销社依托已构建的市、县、乡三级服务网络,整合了29家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57.75万亩作业绩效面积的资源优势,为项目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项目采用创新的"市社牵头、公司运营、县社支撑"三级联动机制,构建"政策引导、市场驱动、产业带动"的可持续发展格局。
沧州市新合作供销商贸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运营主体,将建设区域性秸秆综合加工基地,在全市14个县(市、区)落地分散式收储运服务点,形成覆盖全市的秸秆收储运加工体系。
项目的创新之处在于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
通过市场化运营方式,农户足不出村就能实现秸秆变现,有效激发了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同时,项目与煤电、炼化等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拓宽了秸秆销售渠道,确保了秸秆利用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规划,该项目分三期实施,2026年启动一期工程,2029年完成三期建设。
到项目完成时,可覆盖700至900万亩农作物种植区,年综合利用秸秆量达400万吨,这将大幅提升沧州市秸秆资源的利用效率。
从更宏观的角度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及煤电低碳改造的现实需求。
秸秆作为生物质能源,可以替代部分化石燃料,有助于降低碳排放。
同时,项目的实施有效杜绝了秸秆焚烧污染,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
通过延伸农业产业链,项目还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
秸秆综合利用看似是田间地头的小事,实则关乎污染防治、资源高效配置和农业增效增收的大文章。
以体系化思维打通“收—运—储—用”全链条,以市场化机制稳定供需和收益预期,才能让秸秆真正从“季节性难题”转变为“持续性资源”。
沧州此次探索为推动农业绿色转型与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也为更大范围内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带来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