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消费升级应以农民为主体 激发活力促产业融合

问题:乡村消费新业态加速出现,但一些地方仍停留“热闹一阵、难以常态”的阶段。部分项目过度强调场景搭建和设施叠加,照搬城市商业模式,同质化竞争明显;也有的在运营机制、收益分配、人才支撑各上缺少系统设计,农民参与度不高,导致乡村消费升级出现“外来热、内生弱”。推动乡村消费扩容提质,关键不仅“做什么”,更在“谁来做、怎么做、收益归谁”。 原因:一上,乡村消费的吸引力来自不可复制的乡土资源与生活气息,但开发中,一些地方对本土文化、农事节律、村庄肌理理解不足,容易把乡村当成“可装饰的背景”,忽视农民长期沉淀的技艺、审美和市场经验。另一上,农民从“会做”到“能卖”仍面临渠道、冷链、标准、品牌、运营等多重门槛;融资渠道有限、组织化程度不高,也让农民在夜市改造、工坊运营、活动策划等新业态上底气不足、抗风险能力偏弱。另外,少数地方政策供给偏重办活动、忽视机制建设,平台支撑不稳定,难以形成持续客流和稳定交易链条。 影响:如果农民没有真正走到台前,乡村消费新场景很容易变成“看点多、买点少”的短期项目,既难带动农民增收,也难形成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点。相反,当农民成为场景的创造者、经营者和收益分享者,乡土特色才能转化为产品竞争力与服务吸引力,消费升级才能扎根本地,形成“人气—交易—就业—增收—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以山东巨野县举办非遗好物年货节为例,剪纸、花馍等技艺传承人现场展示技艺、讲述典故,把非遗从静态展陈转为可体验、可购买的生活消费品,既提升消费黏性,也让文化传承与市场需求实现衔接。又如广州花都区探索“村社资本+市场主导”模式,引导村民自主筹资参与夜市改造,推动村民从“等着看”转为“主动干”,带动周边经营活力、盘活集体闲置资源,说明了基层组织与市场机制协同的成效。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部署开展“两节”促消费活动,通过产销对接、补齐冷链物流短板等举措,打通农产品流通堵点,助力奉节脐橙、金堂羊肚菌等优质农产品走出乡村、走进城市,继续印证“让农民参与、让收益留乡”的路径具有可复制的政策价值。 对策:推动乡村消费升级走深走实,需要把“农民主体”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和分配全过程。其一,突出乡土特色,坚持“一村一策”,立足农产品、非遗技艺、乡村生活方式等资源禀赋,打造可持续的产品体系与体验体系,避免简单复制城市商业街区。其二,夯实平台与机制,建立稳定的运营主体与规则体系,在摊位布局、工坊产品设计、活动排期等环节充分吸纳农民意见,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结构。其三,强化要素赋能,围绕资金、技能、渠道三类短板精准发力:通过小额信用、村社资本参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完善融资支持;通过电商运营、质量标准、包装设计、游客服务等培训提升经营能力;通过冷链、仓配、产销对接平台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降低交易成本。其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以订单、分红、租赁、劳务等方式建立稳定收益通道,让农民在参与中“看得见收益、算得清账”,增强内生动力与抗风险能力。 前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为扩大内需提供政策空间;中央一号文件对丰收市集、非遗工坊、休闲露营等新业态作出部署,为乡村消费升级明确方向。可以预期,随着县域商业体系完善、农村物流冷链补短板、文旅融合与农业品牌化加快推进,乡村消费将从“点状活动”走向“常态运营”,从“单一交易”延伸到“产业链条”。下一阶段,谁能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把特色资源产品化、把市场机制嵌入乡村治理,谁就更可能把“烟火气”转化为“增长点”,把“赶集热”沉淀为“长期红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培育更有力的新动能。

乡村消费振兴的关键,在于农民主体的振兴。当剪纸艺人的巧手既能传承文化又能创造收入,当普通村民的经验与智慧既能参与规划业态又能共享红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就有了更具体的实践注脚。这也提示我们:乡村振兴不是外部力量的简单“植入”,而是要激活乡土社会的内生动力,让亿万农民真正成为家园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