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港海关查获旅客违规携带含冰毒成分减肥药2400粒 依法移交缉私部门处理

近日,大东港海关在旅检通道发现一名旅客行李图像异常,经开箱检查,查获240包共2400粒无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明和生产厂家信息的"三无"药片。经检测,药品含有甲基安非他明成分。该成分是冰毒的主要有效成分,具有强成瘾性和危害性,长期使用将严重损害身心健康。 近年来,含违禁成分的减肥药在部分国家和地区非法生产并流入市场,不法分子常通过旅客携带或邮寄方式逃避监管。此次查获的药品包装简陋、来源不明,可能通过地下渠道流通,目标群体为追求快速瘦身的消费者。这类药品虽标榜"快速减重",实际危害远超其宣称的效果。 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甲基安非他明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进出口需国家药监部门许可。非法携带入境不仅违法,还可能加剧毒品滥用问题,威胁公共健康和社会治安。 目前,海关已将案件移交缉私部门调查,将依法追究责任。海关总署近年来持续加强口岸监管,运用智能审图、风险布控等技术提升查缉效率。专家提醒公众提高警惕,避免因轻信虚假宣传而触犯法律。 随着跨境物流和人员往来增多,打击违禁药品走私仍是海关工作重点。未来,主管部门将加强国际合作,从源头遏制非法流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药。

健康减重没有捷径,"速效"背后往往暗藏风险;此次事件再次警示:出入境携带药品需遵守法律法规,来源不明的"减肥神药"不仅危害健康,更可能涉嫌违法。只有严格监管、源头治理与公众理性消费相结合,才能切实维护口岸安全和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