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147.7万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九成——湖南法院以“五项重点”提升司法质效与治理效能

1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湖南法院工作成效。

数据显示,全省法院司法工作呈现出高效率、高质量、高满意度的良好态势,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从司法效率看,九成案件在一审阶段实现服判息诉,生效裁判服判息诉率达98.7%,这一指标的取得反映出湖南法院在案件质量管理、纠纷实质性化解等方面的显著进步。

高效率的司法运行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有效降低了社会矛盾激化的风险,为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维护社会安全方面,湖南法院持续强化刑事司法职能。

2025年全省法院新收刑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9.2%,这一下降趋势表明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

法院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209件,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61件,追缴没收"黑财"6.6亿元,有力打击了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

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诈骗犯罪,法院审结相关案件3342件,其中包括"缅北"跨境电诈案件,充分体现了对新型犯罪的有效遏制。

涉毒品犯罪重刑率达21.5%,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态度坚定不移。

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湖南法院主动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

审结涉市场准入及垄断、不正当竞争案件379件,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针对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法院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1129家企业规范退出、帮助50家企业寻得新机,既保护了债权人权益,也为优质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

针对中小企业"要账难"问题,法院强化19项工作举措,为9435家企业修复信用,这一举措既解决了企业的实际困难,也优化了营商环境。

围绕"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法院出台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15条举措,主动融入全省经济发展大局。

在生态环保司法保护方面,湖南法院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审结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147件,判赔生态修复资金1.1亿元。

法院秉承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生态修复方式,审结全省首例"认购碳汇"修复生态案,体现了司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支撑。

联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办法,深化"湘鄂赣""湘渝黔"等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建立"长江-洞庭湖"流域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机制,这些举措充分体现了区域协同、系统保护的理念。

在民生司法保障方面,湖南法院开展民生司法保障深化年行动,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案件15.3万件,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7万件,帮助追回欠薪7.1亿元,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政府、法院联动助力株洲"理想城"等20余个房地产项目业主收房办证,解决了群众最关切的住房问题。

开展"湘执利剑"专项行动,执结案件40.1万件,专项攻坚涉民生案件执行,执行到位65.4亿元,将更多"真金白银"交到群众手中。

发放司法救助金2929万元,对困难群众进行了有效救助。

在社会治理创新方面,湖南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派614名干警入驻县、乡级综治中心,健全用好"总对总"对接、"类案示范+批量化解"等机制,全省法院立案阶段调解成功案件20余万件,充分发挥了司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托"院长开庭+机关正职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提示等促推主动纠错、实质解纷,健全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N"工作机制,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的产生。

发出司法建议1302份,采纳率超过90%,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的重视和配合。

湖南法院系统的实践表明,司法效能提升与社会治理创新存在正向互动关系。

当审判质效突破某个临界点后,将产生"司法公信力提升—诉讼成本下降—社会治理优化"的良性循环。

未来,随着司法改革持续深化,这种制度红利还将进一步释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