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宜春市的空置房越来越多了,关于物业费的争议也随之增多。有人问: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宜春住建局给出了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必须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也就是说,只要物业服务公司已经按照规定提供了服务,你不能以没享受到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具体怎么交物业费,主要看你跟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怎么约定。《江西省定价目录》也规定了,除保障性住房外,其他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都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合同里的约定执行就行。《宜春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还有一条规定,交付前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交付后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至于空置房能不能减免物业费呢?这个也要看合同怎么约定了。要是你家房子长期没人住,最好主动跟物业公司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商量出个优惠政策来,并在合同里写清楚。这样既不会违反规定,又能避免以后闹矛盾。总之,并没有强制规定说空置房可以不交或者减免物业费。所以大家如果有这种情况,最好还是跟物业公司好好商量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