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行业承担着传播先进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职责。
近来,个别曾因违法失德、失范失序受到行业联合抵制或社会舆论谴责的人员,仍试图在聚光灯之外寻找“复出通道”:有的转战县域和乡镇商演“下沉捞金”,借信息不对称躲避监督;有的在直播间改名换姓、重塑人设带货牟利;还有的打着公益、助农等旗号包装洗白、争取同情。
这类行为挑战公序良俗底线,扰乱市场秩序,冲击风清气正的文化传播环境,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整治。
从问题本身看,违规复出呈现出“手法隐蔽化、渠道多元化、链条分散化”的特点:线上借助账号矩阵与跨平台传播扩大影响,线下通过小型演出、商业站台、活动嘉宾等形式规避聚焦;部分活动以“内部邀约”“临时替补”名义弱化曝光,甚至通过经纪、MCN、供应链等外包关系切割责任。
表面看是个体行为反复出现,实质反映出流量驱动下的灰色交易仍有利益空间。
原因何在?
一是逐利冲动与“流量至上”仍在一些环节占据主导。
个别从业者企图以低成本换高回报,把公众宽容当作可反复试探的边界;少数平台和机构片面追求点击率、成交量,对风险人物采取“先上车后补票”的侥幸策略,导致违规复出从“试水”演变为“成势”。
二是监管存在“线上线下不同步、区域之间不均衡”的客观差异。
线上治理依赖平台规则与证据链,线下管理涉及属地审批、场地安保、活动备案等多主体协同,若信息共享不足、标准执行不一,便给钻空子留下空间。
三是行业自律机制在落地环节仍需进一步硬化。
一些场景中,对合同、证照等材料的审查停留在形式层面,对真实演出内容、人员身份、宣传口径缺乏穿透式核验,导致“流程合规、实质违规”。
四是“饭圈”乱象与非理性追星在一定程度上推波助澜。
少数群体通过控评刷量、集资打投、舆论围攻等方式放大声量,扰乱价值判断,给违规复出制造“虚假繁荣”。
违规复出带来的影响不容低估。
对社会层面而言,失德者在公共空间频繁露面并获取收益,容易弱化法纪意识与道德约束,向青少年传递错误示范,冲击“德艺双馨”的价值导向。
对行业层面而言,这会破坏公平竞争,挤压守法守德者的发展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同时也损害演出市场、广告代言、直播电商等生态的公信力,使行业治理成本不断攀升。
对文化传播环境而言,负面话题反复发酵占据公共注意力,稀释优质内容供给,污染舆论场与审美空间,最终伤及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治理之道在于直击关键链条,形成“制度可执行、责任可追溯、违规必付价”的闭环。
其一,要把规范红线划得更实更细。
既要严格执行行业协会关于涉毒、涉赌等行为的负面清单、联合抵制期限和复出评议程序,也要推动在演出审批、商业合作、平台准入等环节形成可操作的核验标准,避免“口径有了、落实虚了”。
其二,监管要从“材料审查”走向“过程监管”。
对演出活动不能只看合同证照是否齐全,更要对演出人员身份、宣传内容、现场执行、收益分配等关键节点加强抽查与复核;对“公益活动”更应强化信息公开与第三方监督,防止公益被异化为洗白工具。
其三,平台必须担起主体责任。
要完善账号实名核验与风险人物识别机制,强化对改名换姓、矩阵引流、跨平台搬运等规避手段的治理;对违规营销、虚假人设包装、诱导消费等行为加大处置力度,切断流量变现链条,形成真正的“无流量、无市场”。
其四,行业协会与市场主体要强化协同自律。
经纪公司、演出主办方、MCN机构、广告主等应把合规审查前置,建立风险名单共享与尽调机制,避免“明知故犯”或“装聋作哑”。
其五,推进治理合力下沉到县域与基层。
通过信息共享、执法联动、属地指导,缩小监管“温差”,让违规复出在任何地区都难以找到避风港。
展望未来,文娱行业的繁荣离不开健康的价值底色与清朗的生态环境。
随着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平台治理能力提升、行业自律更加刚性,以及社会公众审美与法治意识持续增强,违规复出赖以滋生的流量土壤将被进一步压缩。
更重要的是,要把治理目标从“处理个案”提升到“修复生态”:让守法守德者受到尊重、让优质作品得到传播、让主旋律正能量占据更大舞台。
文艺工作者作为精神产品的创作者,其德行修养关乎社会价值导向。
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现象,既是对行业秩序的维护,更是对社会正气的守护。
当监管利剑高悬、行业自律强化、公众监督自觉形成合力之时,文娱行业方能真正实现"激浊扬清、正本清源"的良性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
这不仅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建设文化强国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