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3名未成年人被电信诈骗的血汗钱,每人赚了多少?

鲍某把现金兑换成USDT转移给上线,通过加密货币洗钱。2025年9月,鲍某从东北跑福建泉州,和同伙一起干这违法的事。鲍某通过网络把电诈上游人员找好,成为洗钱链条里的“供方”,收到上家寄来的银行卡后,他就安排吴某和房某配合,把后续的操作给完成了。吴某和房某按照鲍某的指令,开着车带着叶某、苏某这些未成年人到处跑,穿梭在泉州的各个银行网点,让他们在ATM机上不停地取现。 这三个家伙明明知道钱来路不正,还逼着孩子干违法的事。他们还跟取款的孩子说好,给孩子拿六个点收益,自己拿五个点。就这样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就给把违法资金给转移走了14万多。这14万多里面有不少是群众被电信诈骗的血汗钱。你猜最后他们每人赚了多少?鲍某才只赚了1345元,吴某2000元,房某4000多元。 法庭开庭审判的时候,这三个被告人还想找借口辩解呢。结果法院还是查明了他们犯罪的事实。法院觉得这三个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就给他们判了刑:鲍某有期徒刑11个月,罚金1万元;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4000元;房某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4000元。 谁知道这次侥幸的选择最后换来的是严厉的法律追责呢?给电诈赃款提供取现、转账或者货币兑换等帮助的行为都属于洗钱犯罪,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这次案件里还有未成年人被裹挟参与犯罪的情况需要警惕。家里和社会都得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和保护啊! 所以呢,我们一定要远离这些违法犯罪活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