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时期。企业发展面临的行政执法问题,既关系到市场主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整体进程。司法部近日发布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正是对这个问题的系统回应。 从问题导向看,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行政执法存"一刀切"、重处罚轻指导、重事后纠偏轻事前预防等问题,这些执法乱象直接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和经营负担。党中央、国务院重视这一问题,要求推动执法工作实现根本性转变。此次专项行动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 从实践创新看,各地在严肃纠治执法乱象基础上,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施策和效能提升。黑龙江黑河嫩江市推行的"送检入企"主动服务模式,将农机年检从被动的"企业送检"转变为主动的"上门施检",既保障了农时,又降低了企业成本,说明了执法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服务的转变。吉林辽源市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系统破解大货车停车难题,实现了秩序维护与企业纾困的有机统一,展现了柔性执法与源头治理的有效结合。 在优化指导服务供给上,各地主动靠前、整合资源,为企业提供精准化、组团式的指导服务。山东临沂郯城县组织监管部门、第三方专家等多方协同入企,为企业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提供"一揽子"技术指导和方案支持,有效破解了企业的技术难题。宁夏银川永宁县针对消防审批时限长问题,通过压缩流程、提供定制化服务、建立回访机制,实现了审批提速与安全监管的双赢,充分体现了执法工作的人文关怀。 从制度创新看,福建泉州永春县推行的"赶集日"联合检查机制,将分散的多次检查整合为集中的一次检查,既统一了标准流程,又提升了企业满意度。这一做法充分说明,通过制度设计的优化,可以在保证执法效能的同时,大幅降低企业的合规负担。 这些典型案例涵盖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云南、宁夏等多个省份,涉及执法模式创新、审批服务优化、权益保障强化等多个维度,集中展现了各地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中"问需于企、精准施策"的生动实践。这些做法的共同特点是,都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牵引,主动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服务机制,推动执法监管更贴近民生、更贴合实情。 从前景看,司法部表示将继续指导各地以典型案例为引领,更推动执法理念革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完善,将专项行动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长效制度机制,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这意味着,执法工作的转变不是一时之举,而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新格局。
从"公章旅行"到"送策上门",这场执法革命正在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当监管部门用企业的时钟校准行政节奏,其意义远超减负本身——它标志着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权力运行逻辑的根本性调适。站在高质量发展新起点上,"把麻烦留给政府、把方便让给企业"不应仅是口号,更应成为衡量治理效能的标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