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法院推出“以案释法”栏目

为了把法律知识融入百姓生活,济南历城法院推出了“以案释法”栏目。鲁法案例【2026】107号文讲了一个案件,济南某名牌专卖店把修补过的鞋子当成新的卖,经过庭审判决,店家必须给消费者赔偿。这个案例不仅帮李先生讨回了钱,也提醒了大家要依法维护权益,更给那些不诚信经营的商家敲响了警钟。李先生在济南某商场某名牌店买了一双男士运动鞋,花了两千多块钱。当时合适的码数没有货,店家答应先收钱,调货后发货,还给他看了拍的视频。鞋子穿了十天左右,李先生发现左脚鞋子的鞋扣断了,他把鞋子送去维修。修理的时候发现右脚鞋子的鞋扣处也有维修痕迹,而且修得很粗糙。店家却一口咬定右脚鞋子从来没有送去过维修。李先生检查了之前店家给他发的视频资料发现,右脚鞋子在寄出来之前就有问题。于是李先生把这家商场告上了济南市历城区法院民一庭,要求退货并赔偿三倍。法庭审理认为店家的行为涉嫌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判决支持了李先生的请求。 法官任雅雯提到经营者要诚信经营才能保证消费者权益。很多人选择去大型商场购物就是因为信任它们。涉案商场卖的是修好的旧鞋子却没告知消费者侵犯了他们的知情权所以要赔偿损失。 这个法律规定不只是为了赔偿消费者损失还要让经营者承担更大责任起到警示作用。济南历城法院借此机会普及法律知识提醒大家要谨慎对待商家行为以免遭受损失。 注意:以上内容仅为普法宣传并非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