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案例 | 智力残疾人横穿快速路被撞身亡,责任谁来承担?智力残疾人梁某被撞身亡,其家属起诉索赔150余万元。梁某为智力二级残疾人,无妻无子,父母均已离世,平日与同有智力残疾的双胞胎哥哥共同居住,另有三个智力正常的兄弟姐妹,来往较少。2024年8月的一天,宋司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上海市奉贤区某路段由西向东行驶时,与从北向南通过中央绿化带灌木空隙、横穿马路的梁某相撞,导致梁某身亡。事发路段中央绿化带有一个0.9米宽的缺口,由某绿化带养护公司负责养护。因此,梁某的兄弟姐妹四人把宋司机、汽车运输公司、绿化带养护公司和保险公司告上了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150余万元。事发地点原告认为绿化带存在空隙,证明养护公司在养护方面存在过错。且事发时天气晴朗,光线明亮,梁某穿着鲜艳衣物,但宋司机未能注意到,直接导致了事故发生。被告辩称事故发生是因为梁某突然横穿马路违法造成的,驾驶员没有时间反应、避让不过来,而且在行驶过程中并未违反交通法规,他们不应该承担责任。绿化带外侧石连续完整,隔离功能具备且两侧路口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所以绿化带养护公司也不应担责。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只在无责险范围内担责,被告汽车运输公司承担相应律师费,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这次事故发生在2024年8月的某一天下午15时05分34秒,梁某从绿化带突然窜出;15时05分36秒就与事故车辆相撞了,仅仅两秒时间内的发生让人意外。肇事车辆是一辆大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在上海市奉贤区某路段。司机宋某在靠近绿化带一侧行驶时仍视线不佳。梁某身着鲜明颜色衣物从绿化带上半身隐藏起来且上方树叶也遮挡住了视线,很难发现他的存在。这个路段中间的中央绿化带存在0.9米宽的缺口。而在快速行驶中宋某几乎没有时间去反应和避开碰撞。这个情况就直接导致了这次事故的发生。法院经审理认为这次事故是因为梁某独自横穿限速80公里/小时快速路时未确认安全造成的。法官指出梁某家人未尽到法定看护义务才导致这个悲剧发生;而从绿化带维护方来看养护义务在于美化、净化以及灯光遮挡功能方面而并非绝对阻止行人穿越;从驾驶员角度来看宋某已经尽到其所能及注意义务了但这个突发事件超出了正常人反应能力范围了;道路交通安全既需要重视行人安全也需要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同时机动车驾驶员的注意义务以“合理预见”“合理规避”为边界。 法官强调要重视行人安全也保障驾驶员权益同时还要考虑到事故责任划分问题:既需要重视行人安全也需要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在道路行驶中承担高度注意义务但这种义务并非无限扩大而是以“合理预见”“合理规避”为边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已经就这个案件做出判决双方当事人都服从判决结果已经生效!这个案件提醒我们不仅要重视城市道路美化空气净化还有双向车辆灯光遮挡作用但也不能忽视对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视还有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