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老楼加装电梯引争议专家称要破解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难题

2024年6月,广州白云区一栋有近40年历史的老楼开始加装电梯。这栋楼的业主们经过一年的拉锯战,终于把电梯装了起来。但有一位业主张叔在电梯装好后提出,如果给他约1.9万元,他就同意使用这个电梯。然而,整栋楼的住户一致拒绝了他的提议。张叔因此把邻居们告上了白云区人民法院,要求“补钱换使用权”。 张叔当初投反对票时就已经明确提出了理由。他担心连廊和电梯会挡住窗户,影响采光和通风;平层入户抬高的连廊会让邻居看到他的厨房和厕所;老楼的地基薄弱,打桩和挖地基可能导致墙体开裂和地基下沉。他觉得这些问题太严重了,所以一开始就坚决反对。加装小组的人告诉他,如果他不同意这个项目,那么项目成功后他也不能使用电梯。 现在的问题是:张叔能不能通过补交约1.9万元来获得电梯使用权呢? 在诉讼状里,张叔提出了三个要求:按照原方案补交费用后拥有电梯使用权;因为房屋功能受损,要求邻居们每月支付600元的补偿款;因为采光、通风和隐私受损,要求邻居们再每月赔偿1000元。被告方则认为张叔一直是恶意阻挠项目进行的人,导致项目延误了整整一年。现在他只想要补钱就用电梯,这对大家来说不公平。 目前这个案子还在审理中。白云区街道办事处已经多次组织调解,但还没有达成和解。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子殷作为广州市政协委员指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了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电梯既然是在共用区域加装的,就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如果因为当初反对就剥夺使用权,可能侵犯了基本权利。 郑子殷解释说法院通常会依据公平原则处理类似案件:反对者只要补交集资款就可以获得电梯使用权。但他也提醒大家要区分合理异议和恶意阻挠。 如果是合理异议并且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话通常可以获得支持;如果是恶意阻挠或者故意破坏施工的话就可能面临更严格的限制。 这个事件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的网友支持张叔认为自己家门口被挡光、被窥视凭什么还要分摊费用;有的网友反对一刀切认为既然大家已经表决通过了就应该尊重共有人决定;还有些网友呼吁折中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不仅在广州出现过在上海、北京等地也很常见。专家指出要破解老旧小区改造中的难题需要在前期表决、方案优化、权益补偿这三个环节同步发力。 只有让每一步都透明化才能把老旧小区改造变成方便大家的幸福梯而不是激化矛盾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