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互联网法庭)审理的这起案件中,李某把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000元并道歉。事情的起因是,2024年起,刘某某在自己的账号中频繁发布李某的照片,还配上“鞠婧祎”、“四千年李某我爱你”等文字,甚至以黑板书写等方式表明对李某的“爱意”,意图将二人炒作成CP。她还给李某发私信提议“合作搞剧本”,被拒绝后仍持续发布相关视频。这种行为导致部分粉丝误以为李某就是鞠婧祎,进而对其进行谩骂、侮辱,甚至误认为两人是夫妻关系。法院查明,刘某某未经李某许可使用其肖像,还故意将她与艺人鞠婧祎捆绑暗讽“冒充”,并通过“表白”言论诱导公众误解双方存在亲密关系。这些内容在网络上传播迅速,评论区的负面评价给李某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法院认为刘某某的行为构成了对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权,判处她赔偿5000元并公开道歉。案件于2025年4月立案,2025年8月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李某因刘某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包括精神损害、经济损失、律师费等在内的3万元费用。庭审中,法院认定刘某发布的言论与事实不符,属于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未经许可使用原告肖像的行为也侵害了肖像权。流量之下,博主更应谨言慎行,不能为了流量发布不实言论。 目前搜索“李某”等关键词仍会弹出“模仿鞠婧祎”等关联信息,而这一切背后是一场被预设好的“炒作CP的邀约”。原来,李某是一名网红主播,她曾利用与鞠婧祎几分相似的外貌发布模仿作品,导致部分粉丝误以为是鞠婧祎本人。鞠婧祎入驻平台后她便删除了相关视频,对此她否认过冒充行为并因此起诉了造谣者刘某。据李某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刘某某曾多次提议合作搞剧本博流量,在遭到拒绝后仍持续发布视频。如今在社交平台上搜索“李某”仍会弹出关联信息,而这些信息引发了这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在法庭上,李某称自己的肖像和名字频繁出现在另一名博主刘某某的视频中。刘某某在平台上以“天某”为昵称拥有近10万粉丝数量,在视频中称她冒充使用鞠婧祎的名字头像并在作品中自称就是鞠婧祎本人。不仅如此,她还在多个视频中使用李某的照片配以“鞠婧祎”等文字内容导致粉丝误以为李某就是鞠婧祎本人开始对其谩骂侮辱甚至产生误会认为二人已婚有娃等言论。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后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案件中,被告在发布言论时通过“暗示”“单方面炒作恋情”的方式引导网友对原告的“出道方式”、恋情等进行猜测并作出负面评价其发布的言论与事实不符属于诽谤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同时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快手视频及直播中多次使用原告的肖像其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权据此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 目前该事件已尘埃落定,但类似事件仍可能发生在其他拥有一定粉丝数量的网络博主身上流量之下他们更应谨言慎行对其发布的言论有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不能为过度追求流量忽视相关言论的真实性甚至故意发布不实言论本案中被告在其发布的言论中通过“暗示”“单方面炒作恋情”的方式引导网友对原告的“出道方式”、恋情等进行猜测并作出负面评价其发布的言论与事实不符属于诽谤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权;同时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快手视频及直播中多次使用原告的肖像其行为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权据此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开支5000元。